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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18:38:37
僅次於日語 法語登上台灣高中生熱門第二外語
教育部近年積極推動高中第二外語教學,依據教育部國教署統計,目前法語已成為台灣高中熱門的第二外語,排名僅次於日語之後,在德語及西班牙語之前。107學年全台共有200多所高中開設第二外語法文課程466班次,並有1萬2644人次的學生選修法文課程。而法國近十年來華語教學發展迅速,華語學習人次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成長,在所有外語中,位列英語、西班牙語、德語和義大利語之後,排名第五。 為加強我國與法國教育合作交流,共同推動語言教學實習,教育部自97年起即與法國在台協會共同辦理「台法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選送優秀的臺灣大學生及法國青年至對方國家協助外語教學,拓展雙方語言教育與交流合作。 教育部表示,計畫由台法雙方分別提供己方學生來回機票,以及對方學生實習教學期間的生活費,執行迄今已有365位台法學生(187名華語實習生及178名法語實習生)受惠,成效良好。108學年度台法雙方則各有19名青年學子至對方國家協助語言教學實習。 本屆19名法語實習生自9月起陸續來台,將分發至國立政治大學、淡江大學、文藻外語大學等11所國內大學院校及中華民國法語教師協會,另也將前往部分高中協助語言及文化課程的教學。而我國來自輔仁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台北市立大學等6校的19名華語實習生,也將在近日啟程分赴法國不同地區的中學協助華語文教學。 為歡迎法語實習生來台協助法語教學及歡送我華語實習生赴法教學,教育部與法國在台協會、法語教師協會共同於9月12日在淡江大學城區部舉行歡迎暨歡送會,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副司長張金淑、法國在台協會學術合作與文化處處長柯柏睿、法語教師協會理事長阮若缺、各大學法語系所指導教授及台法實習生等共同與會出席。 教育部表示,兩國互送實習生協助對方學校的語言教學,除推廣華語與法語外,更可增進兩國學生對彼此文化的認識和了解,對於促進兩國教育文化交流合作,貢獻良多。本計畫推動至今已有12年,教育部期望透過此計畫能讓我學生開拓視野,成為具有全球移動力的青年,同時吸納優秀的國際生來臺,促進在地國際化。 為歡迎法語實習生來台協助法語教學及歡送我華語實習生赴法教學,教育部與法國在台協會、法語教師協會共同於9月12日在淡江大學城區部舉行歡迎暨歡送會。圖/教育部提供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
2019-09-18 14:30:33
台法互送實習生12年 華語法語學習人口都增加
教育部推動「台法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至今已12年,法國學習華語人次每年以20%到30%的速度成長,台灣也有越來越多高中生將法語當作第二外語學習,開班數量僅次於日語。 教育部與法國在台協會、法語教師協會日前在淡江大學舉辦歡迎暨歡送會,一方面歡迎來台的法語實習生,一方面歡送台灣實習生赴法,雙方青年互相認識交流,留下難得的回憶。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法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推動至今12年,由雙方分別提供己方學生來回機票,以及對方實習生的生活費。執行至今已有365名台法學生受惠,包括187名華語實習生及178名法語實習生。 108學年度台法雙方各派出19名青年學子,到對方國家協助語言教學實習。法國實習生9月起陸續來台,分發到政大、淡江等11所大專及部分高中協助法語和文化課程。台灣方面則有來自輔仁大學、中央大學等6校實習生,9月中旬開始分赴法國各地協助華語文教學。 教育部指出,目前法語已成為台灣高中熱門的「第二外語」,開班數量僅次於日語,勝過德語及西班牙語,107學年全台共有200多所高中開設466班次,並有1萬2644人次選修。而法國近10年來,華語學習人次以每年20%到30%的速度成長,在所有外語中排名第5(前4名是英語、西班牙語、德語、義大利語)。 來源:中央社 -
2019-09-18 10:42:35
國立嘉義大學 X 教育部 第二屆漢字東西軍比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一、目的:為推廣繁體字之美,並提升外籍人士對於漢字的使用,促進其了解漢字之來源與文化,增進其學習華語文興趣,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語言中心華語組四、參賽對象及資格: (一) 非中華民國國籍且居住在臺灣之外籍人士 (二) 2011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臺灣國小三年級學生 (三) 同一學校之參賽者,以不超過 15 人為原則 (四) 具華僑身分者,請勿報名參賽 比賽介紹影片的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ANk17bKq0U&feature=youtu.be 五、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並完成填報報名系統所需之資料 六、報名人數: 外籍人士以 120 人為限、國小三年級生以 30 人為限,報名人數額滿即停止受理報名。 七、活動期程: (一) 報名日期:2019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至 9 月 22 日(星期日)止 (二) 比賽日期:2019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10 點 30 分起 (三) 比賽地點:國立嘉義大學(新民校區)B 棟 4 樓 國際會議廳 (嘉義市新民路 580 號) 八、報到方式: 參加比賽之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或居留證;本國籍國小三年級生請攜帶有照片之證件,如護照、健保卡、身分證、學校借書證等,於 10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9 點 30 分至 10 點 00 分間,至新民校區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九、比賽辦法: 以《華語八千詞》基礎級常用的 1000 個詞彙為出題基準(https://www.sc-top.org.tw/download/8000zhuyin.zip)。比賽分成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漢字辨識,第二階段為漢字書寫,比賽時一次呈現一個詞彙/句子,參賽者依據題目,須在規定時間內選出/寫出教育部所頒佈之標準字體,本比賽採淘汰的方式進行,一直留到最後的三名參賽者,依淘汰順序頒布名次。 十、獎勵: (一) 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8 仟元,獎牌乙面,計 1 名。 (二)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 仟元,獎牌乙面,計 1 名。 (三)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 仟元,獎牌乙面,計 1 名。 所有參賽者,於賽後皆能領取一份嘉義名產:火雞肉飯便當。外籍參賽者於賽後可自費參加半日文化課程。文化課程請於線上報名時挑選欲參加之課程,並完成報名相關程序。文化課程未達 20 人參加時,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或取消該課程。 外籍人士之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 20%所得稅。 十一、 版權聲明: 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將個人參加本次比賽之影音及肖像權等,提供本中心登載於網站及推廣課程作業使用。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遵守比賽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者資格。 (二) 主辦單位對於爭議之判定保有最終決定權,參賽者無權異議。 (三) 比賽如遇重大天災禍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停止比賽或延期辦理。 (四) 除前三名之比賽獎金外,主辦單位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或酬勞給予參賽者。 十三、 如有未盡事宜及變更事項,請依照本組網站(http://csl.lgc.ncyu.edu.tw)最新公告資料為主,將不另行通知。 -
2019-09-17 11:00:34
歡迎參加國教院「2019語料庫及標準體系應用工作坊(東區)」
國家教育研究院謹訂於本(108)年11月2日(六)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於花蓮慈濟大學舉辦「2019語料庫及標準體系應用工作坊(東區)」,活動內容如下,點此報名。 09:30-10:00 上午場報到 10:00-10:10 開幕式 10:10-11:00 語料庫在語言分析上的應用I 講者:李詩敏 助理研究員 11:10-12:00 語料庫在語言教學上的應用I 講者:吳欣儒 助理研究員 13:00-13:30 下午場報到 13:30-15:00 語料庫在語言分析上的應用II 講者:李詩敏 助理研究員 15:10-16:40 語料庫在語言教學上的應用II 講者:吳欣儒助理研究員 16:40-17:00 綜合討論暨閉幕式 ★備註★ 一、現場座位有限,報名額滿即止。 二、全程參與者,本院將提供午餐餐盒。 ※僅參加上午場或下午場者恕不提供。 三、為響應環保,請與會者自備環保杯筷。 -
2019-09-16 13:46:05
「2019華語文語料庫數位教學應用競賽」延長收件至9月30日,敬請踴躍參加
國家教育研究院為推廣華語文語料庫的應用及提升語料庫建置效益,預計於今年舉辦「2019華語文語料庫數位教學應用競賽」,包含競賽組別及主題如下: 一、數位教學應用組 二、系統發展組 (一) 華語文例句自動產生 (二) 文章、段落、句子的易讀性自動分級 (三) 華語文試題自動產生 (四) 翻譯搜尋工具 (五) 文本中錯別字偵測改錯系統 (六) 華語文容錯查詢工具 (七) 其他華語文教學相關應用軟體等 各組競賽辦法及相關附件請詳見本院最新公告,自即日起延長收件至108年9月30止,總獎金達15萬元!歡迎踴躍參加。 -
2019-09-09 15:47:57
教育部109年度「全球華語AI計畫」徵件開始,請踴躍提出申請
為鼓勵國內大學華語教學系所(學程)提出海外華語教學實習計畫,協助學生赴國外實習機構擔任華語教學助理(Assistant Instructor),以增進其教學實務經驗,強化國外教學能力,特訂定「全球華語AI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設有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學程)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學校同一教育階段如有同一國別實習計畫者,應予整合,並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校至多以申請5個計畫為原則。 (二)辦理方式:由申請學校結合校內專業課程與國外專業實習,提出海外華語教學實習計畫送部;補助實習期間以1學期(季)或1學年為原則(至少3個月,最長12個月)。 (三)受理申請:欲申請學校應於108年12月12日(星期三)17時前,提報109年度實習計畫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式3份,向本部提出申請;如逾期申請,或屆期仍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本部不予受理。 (四)補助項目: 1、薦送學校:補助學校辦理行前培訓及諮詢輔導所需經費,及計畫主持人國外出差旅費。 2、華語教學助理:補助1張國際來回機票款及實習期間之生活補助費(3個月至12個月)。 (五)補助原則:受補助之華語教學助理應為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以新南向國家申請案件為優先。 (六)審查標準:學校薦送華語教學助理機制(包括配合學校實習課程、薦送學生標準原則等),及計畫整體配套措施(包括建立與國外實習機構之實習合作機制、協助學生赴國外實習輔導機制等)。 二、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蔡璿專員,聯絡電話:(02)77366175,電子信箱:stsai@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