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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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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最新政策

  1. 教育部補助任教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增能培訓研習方式說明
    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11點第2項規定「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
  2. 壹、對象:
    獲教育部補助赴國外學校任教之華語教學人員(含優華語計畫、薦送團隊計畫人員)。
  3. 貳、培訓方式:
    華語教學人員均須至教育部磨課師「華語教學人員增能培訓」專區,完成必修之8小時課程(https://moocs.moe.edu.tw/moocs/#/course/theme/14),另外10小時課程可依教學需求於該平臺修習,或參加可提供研習證明之培訓課程,包含海內外之工作坊、專題演講、線上同步與非同步課程等多元形式課程。
  4. 參、研習時數規定:
    一、每年須修習至少18小時增能培訓課程,首年請於教育部磨課師「華師增能培訓」專區完成必修8小時(含現行已赴國外學校任教之華語教學人員);其餘10小時可選擇該專區非必修課程,或可提供研習證明之培訓課程,包含海內外之工作坊、專題演講、線上同步與非同步課程等多元形式課程。自第2年起,每年須修習至少18小時,可自行選修擇教育部磨課師「華師增能培訓」專區課程,或可提供研習證明之培訓課程,包含海內外之工作坊、專題演講、線上同步與非同步課程等多元形式課程。
    二、研習時數將自華語教學人員獲聘任函或電子信件後起算。
  5. 肆、研習時數認證:
    華語教學人員完成研習時數,請檢附研習證明,並上傳至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後續將由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審核。上傳路徑為: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教師登入/會員資料/增能培訓證書 (https://lmit.edu.tw/sc/login)。

相關計畫

華語教育2025計畫

期程

11111日至1141231

目標

  1. 完善華語文推動組織機制
  2. 建立華語文教學系統
  3. 加強開拓美歐地區華語文教育
  4. 完善華語教師培育及支持系統
  5. 整合發展華語數位教學與學習
  6. 成立海外華語教學中心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1. 完善華語文推動組織機制:
    由教育部主政邀集相關部會,定期就計畫涉及相關事項進行協調及管考,溝通協調華語教育推動業務;結合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第2期國際化之行政支持系統專章,提供更充沛的華語教學資源;另研議透過專責單位整合對外推動華語教育。
  2. 建立華語文教學系統:
    補助國家教育研究院研訂「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便利教師參照教學;另補助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研發推廣「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2.0」,預計自112年開始推動,延伸電腦化適性測驗等級,與國際語言標準對應接軌。
  3. 加強開拓美歐地區華語文教育:
    善用大學間學術合作優勢,透過「校對校合作」方式,鼓勵我國大學與美歐地區大學簽訂合作協議辦理「臺灣優華語計畫」;對內補助各大學華語中心提升軟硬體及教學品質,以吸引美歐菁英學生來臺研習華語。
  4. 完善華語教師培育及支持系統:
    教育部規劃研訂「國際華語教師能力指標」,整合「育、選、訓、用」四大環節之華語教師培育機制,作為未來改革「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與教育部選送對外教學人員培訓制度之重要依據。
  5. 整合發展華語數位教學與學習:
    規劃與僑委會共同會商整合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平臺、全球華文網、Cool Chinese網站,建立單一入口網站;補助具開發量能之國內大學研發多元華語線上課程,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特性,引領全球華語學習熱潮。
  6. 海外設立華語教學中心:
    透過「臺灣優華語計畫」補助我國大學於美歐地區設置華語教學中心,開設華語教師專業成長課程、工作坊及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等多元交流活動,成為我國於美歐大學推動華語文教育之據點,以服務當地華語學習者,並培訓當地華語教學人員。

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

華語文教育

為因應全球對華語教育之需求,我國華語文教育積極朝國際化及教育產業方向發展,規劃執行「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執行期程為102-109年。本案於102年11月13日奉行政院同意在案,並於105年12月16日奉行政院核定修正。

目標

  1. 強化組織網絡,建構華語文永續發展基礎
    教育部自100年8月起成立「教育部國際華語文教育推動指導會」,並於103年3月在指導會下加設「跨部會支援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工作小組」,以辦理華語文教育規劃推動事宜。104-109年規劃之推動主力在教育部、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語料庫及雲端教育等承辦單位,彼此協力合作,互為夥伴關係。另為建構華語文永續發展基礎,教育部業規劃建構應用語料庫、完成可檢定中文文章及教材難度之可讀性公式、訂定可與國際接軌之華語文能力指標。
  2. 促進專業化及差異化,提升華語文教育品質
    華語文教育品質保證架構係針對我國華語文教育品質做全面品質管理(TQM),對華語文教學機構進行評鑑與升級輔導,協助提升營運品質、透過發展特色標章突顯我國華語文教育的優勢與競爭力。
  3. 推動海外華語文國際交流,提升華語文學習人口
    建立政府資源檢視與連結機制,透過華語文教學資源全面整合與盤點,給予產業界資源上更多的支持;整合各部會國內資源促進產業發展、選定海外目標市場。
  4. 發展高等教育產業,建構完備的華語文學習網絡
    本計畫之產業非僅指華語文教育產業,更包含高教輸出產業,以及擴大招收境外生來臺時所帶動的觀光產業效益,係採宏觀之產業定位。相關方案包含「推動華語文教育產業合作與績效管理」與「發展雲端教育內容」兩大面向。
  5. 建立官學產研合作機制,建構完備之華語文合作網絡
    開拓海外需求市場從宣導教育產業概念開始,到鼓勵官學產研籌組拓展海外市場計畫團隊,到海外資源通路的整合,以全面與國際接軌。

新南向政策

我國為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連結,推動新南向政策,其中為鼓勵國內大學華語教學系所協助學生赴國外機構擔任華語教學助理,特推動「全球華語AI計畫」,尤以東協及南亞國家為優先,以增進學生教學實務經驗及能力。另針對印度地區,推動「華語教師赴印度任教推廣實施計畫」,透過與當地大學具合作關係之大學校院共同選送華語教師赴印度任教,以增進雙方合作交流關係,進而吸引印度學生來臺就學。
相關文件下載:


未來發展方向

建立師資培育基地

為有效整合海內外市場對華語教學人員的需求,本部將積極推動臺灣成為國際華語教師的師資培育基地。初期以培訓赴外任教之華語教學人員為主,並建立人才庫;未來將運用虛實整合之模組化培訓課程,強化華語教學人員「育、選、訓、用、流」機制,以期提升我國華語量能,培育國際市場所需華語教學人才。

發展數位學習

學習的樣態日趨多樣化,運用數位工具學習已成為不可避免之趨勢,未來將運用我國資訊科技優勢,結合華語界專業,統一開發數位華語平臺與多元華語線上課程,透過網路快速傳播的功能,打破時空限制,深入世界各國每一角落,導引華語學習熱潮,並藉此行銷臺灣。

推動品質保證

我國目前有61所具境外招生資格之大學附設華語文中心,透過嚴謹之境外招生資格審查及優化輔導作業,協助華語文教育機構提升教學品質及相關能量,未來將透過建立自檢機制、審查及模組化課程等措施,協助各單位提升營運體質,穩固課程質量,進而確保我國華語文教育機構之優良品質。

相關要點

華語文教育相關要點

  1. 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
    • 最新修正日期:中華民國 107年2月27日
    • 頒布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5日
    • 目的:教育部因應全球學習華語熱潮,有效整合國內資源及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鼓勵以整合服務策略,推動華語文教育國際合作及交流,特訂定本要點。
    • 查詢要點: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
  2. 教育部華語文教育機構績效管理及獎勵要點
    • 頒布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
    • 目的:教育部為瞭解及分析華語文招生市場,提高來臺研習華語、線上學習及特色招生效益,鼓勵華語文教育機構建立招生資料庫及績效管理制度,獎勵績效優良之華語文教育機構,特訂定本要點。
    • 查詢要點:
  3. 教育部輔導及補助華語文中心優化要點
    • 頒布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14日
    • 目的:教育部為輔導我國華語文中心提升其整體營運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 查詢要點:
  4. 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 最新修正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
    • 頒布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
    • 目的:教育部為推廣我國優質華語教學及臺灣文化,補助選送優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以提高我國在海外華語教學領域之影響力,特訂定本要點。
    • 查詢要點: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5.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
    • 最新修正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2日
    • 頒布日期: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
    • 目的:教育部為提供外國(不含中、港、澳)人士來臺研習華語文,認識臺灣文化社會、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之交流及瞭解,特訂定本要點。
    • 查詢要點:
  6.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
    • 最新修正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1月07日
    • 頒布日期:中華民國95年06月15日
    • 目的:教育部為提升對外華語教學人員之教學能力,確立其專業地位,特訂定本要點。
    • 查詢要點: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
  7. 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作業要點
    • 頒布日期:中華民國99年08月04日
    • 目的:教育部為加強推廣海內外正體華語文之使用能力,鼓勵國際人士學習華語,以利華語文教學、傳承及推廣,特訂定本要點。
    • 查詢要點: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