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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助

華語助理 我要應徵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Middlebury College Summer Chinese School明德大學中文暑校任教通告(115007A)

2025-11-07 16:31:03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Middlebury College Summer Chinese School明德大學中文暑校任教通告(115007A)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美國 佛蒙特州/Middlebury明德鎮                                                  
合作單位 Middlebury College Summer Chinese School
負責人名銜 張曼蓀校長 Professor Cecilia Chang
擬聘教師數 5 名
聘期起訖 115-06-15至115-08-14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 該校任用必要條件:
 (1) 華語為母語或近母語水準。
 (2) 熟悉華語教材及教學方法。
 (3) 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良好。
3. 就讀於國內大學華語文教學研究所者優先考量。
待遇 稅前薪資約3,000美元
其他待遇 食宿由學校負擔,並提供健康保險及其他與學校教職員使用相同設備。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等)來回機票1張(實報實銷,上限1,75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全程參與教學準備工作,小班課教學。
2. 協助辦理並積極參與相關教學活動及全校性課外活動。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暑期(含週末)需全心投入為學生提供充足的學習機會提升中文交際能力,且不得從事兼職工作,亦不得妨礙教學。
授課對象 Middlebury College中文暑校學生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履歷。
 (2) 推薦人2名,初步僅需提供姓名及聯絡方式。
 (3) 課堂教學錄影(YouTube Link)20分鐘,如無條件進行真實教學錄影,可以模擬錄影代替。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上述資料(一次完整寄送,不接受分次寄送)至boston@mail.moe.gov.tw。
3. 請申請人所就讀學校系辦出具同意暨推薦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4. 申請人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lmit.edu.tw/sc/login)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5. 申請將以滾動方式進行評估(隨進隨評)至人數錄滿為止。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4-12-21 23:00
備註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
承辦人:謝博雅小姐
電郵:boston@mail.moe.gov.tw
電話:+1-617-259-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