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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 Design Resources | Office of Global Mandari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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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 Design Resources

目的

為執行國家對外華語教學政策,提升對外華語教學人員之教學能力,確立其 專業地位,特舉辦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

報考資格

  1. 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者、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者。
  2. 具教學經驗者、僑委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二年制華語類科持結業證書者。

詳請參閱簡章查看更多詳細資訊。

考試內容

  1. 筆試科目
    • 國文(測驗時間 100 分鐘)
    • 漢語語言學(測驗時間 80 分鐘)
    • 華語文教學(測驗時間 80 分鐘)
    • 華人社會與文化(測驗時間 80 分鐘)
  2. 口試科目:華語口語與表達(口試時間約 1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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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標準

  1. 考試科目「國文」、「漢語語言學」、「華語文教學」及「華人社會與 文化」各科目滿分 100 分,以 60 分為及格。
  2. 考試科目「華語口語與表達」給分標準採等級制共分六級,考試成績達第四級以上為及格。其級層如下:
    • 六級:91-100 分
    • 五級:81-90 分
    • 四級:71-80 分(及格)
    • 三級:61-70 分
    • 二級:51-60 分
    • 一級:50 分以下
  3. 各科目及格成績,自翌年起算 3 年內參加本考試時,得予採計。
  4. 報考人 5 項考科(筆試、口試)成績均及格,始通過本考試,得依證書核發規定,核發「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證書核發

通過本考試 5 項考試科目(筆試、口試)均及格且於科目保留期限內者(包括符合規定免考科目),併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由本部發給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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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筆試及格
  • 口試及格
  • 證書核發

相關資訊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

請點選以下連結檢閱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

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報名網站

請點選以下連結至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報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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