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師赴巴拉圭Universidad Nacional de Itapúa (UNI) 國立伊塔普亞大學任教通告(115002T)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巴拉圭 Itapúa省Encarnación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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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Universidad Nacional de Itapúa (UNI) 國立伊塔普亞大學 |
負責人名銜 | 校長 Dr. Hermenegildo Cohene Velázquez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5-01-01至115-12-31 巴拉圭學制第1學期始於2月,我教師1月抵巴任教確期可彈性調整。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1) 具備籌辦文化課/活動能力者,如:書法、剪紙等中華藝術、烹飪、臺灣民俗音樂、舞蹈等。
(2) 具國外大學教授華語經驗者。 (3) 具文學、語言或華語教學相關大學學士(或以上)證書者尤佳。 |
待遇 | 稅後年薪 每月500美金 |
其他待遇 | 學校提供免費宿舍。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巴拉圭亞松森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2,2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教授初級與中級中文課,編寫教案、課綱。 2. 開發符合學生程度的中文教學教材。 3. 推動與語言和臺灣文化相關的活動,幫助學生學習中文並認識臺灣文化。 4. 評估學生學習進度並提供有助於學習之訊息或資源。 5. 參加學校舉辦與語言教學、國際化相關之活動。 6. 配合該校擬訂之推廣中文學習計畫,依教學目標與進度與指定單位人員合作,推動中文教學。 7. 工作涵蓋授課、備課、學生輔導、解答疑問舉辦文化活動等,教學總時數約每週14至18小時: (1)正式授課時間:每週8至10小時。 (2)課程與教材準備時間:每週4至6小時。 (3)課外與文化活動:每週2小時。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中文課係人文、社會科學與瓜拉尼文化學院(Facultad de Humanidades, Ciencias Sociales y Cultura Guaraní)內的選修語言課,對全體學生、教職員開放。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如下資料:
(1)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寄送至paraguay@mail.moe.gov.tw。(2)教學工作經驗證明(如:時數證明、課程證書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當年度應屆畢業生得俟取得學位文件後補繳)。 (4)西班牙文(或英文)履歷表及相關能力證明。 (5)西班牙文(或英文)赴巴拉圭教學動機說明(以2頁A4為限)。 (6)教學材料:如課程大綱、教案、簡報等。 (7)2份推薦函及推薦人姓名和聯絡方式。 3.如申請者為國內公私立學校編制內之現職教師或各大學院華語中心之現職教師,須取得學校同意暨推薦函(合為1函,中文即可), 正本受文者為「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教育參事處」,副本受文者為「教育部」。 4.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4-09-30 00:00 |
備註 |
1.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巴拉圭教育參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