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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成績單寄發及相關救濟、變革事項
教育部 109 年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已於本(109)年 7 月 25 日及 26 日舉行完畢,共 1,665 人報考,成績單於 9 月 16 日寄發。為利考生查詢成績,教育部於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報名系統設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歷年成績查詢系統」(http://gra103.aca.ntu.edu.tw/cpt/queryall/default.asp)考生可自行上網查詢。
本項考試科目包括「國文」、「漢語語言學」、「華語文教學」、「華人社會與文化」及「華語口語與表達」等 5 科,筆試科目 60 分為及格,口試科目 71 分為及格,各科目成績依規定可保留 3 年,惟本年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有部分考生因來臺隔離或各國邊境管制致無法參加考試,故今年度將不列入期限計算(即 106 年度報考的及格科目成績,將可保留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107 年及格科目成績得保留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108 年成績得保留至 112 年 12月 31 日;109 年報考者之及格科目則得保留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另本年度報名考試的考生,如因受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考試者,也將辦理全額退費。
教育部提醒有意申請複查本年成績者,於 9 月 26 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具「成績複查申請書暨查復表」並檢附原成績單影本、貼足回函郵資,以通信方式向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網址:http://gra103.aca.ntu.edu.tw/cpt/apply/)提出申請,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由於「華語文教學」科目之「是非題」題型鑑別度不足,考生常發生將「是非題」答案逕填在試卷而非答案卡上失分,自明(110)年起,「華語文教學」科目不再考「是非題」,請有意報考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