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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優華語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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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應徵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114年-教育部臺灣優華語計畫赴美國辛辛那提大學華師徵選(延長收件至1/3)
2024-11-01 11:00:00
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華語文中心
地點:北部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國百館1樓華語文中心辦公室(藍色門)
任教國家 | 美國 辛辛那提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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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辛辛那提大學 University of Cincinnati |
負責人名銜 | 郭劭寬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4-06-26至115-07-31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1)具海外教學經驗者。 (2)具獨立作業及課程規劃能力者。 (3)英語能力佳且提出語言能力證明者。 |
待遇 | 請詳見其他待遇 |
其他待遇 |
辛辛那提大學薪資:USD14,880(稅前) 保險補助:USD2,000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 生活費補助:USD1,600/月 2. 來回機票補助(實報實銷):USD1,750 3. 教材教具:USD300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基礎華語課程授課(Basic Chinese Course)。 2. 辛辛那提大學校內行政事務。 3. 協助優華語計畫相關工作,如宣傳獎學金資訊、推廣TOCFL華語文能力測驗等。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華師須自行負擔: 1. 住宿 2. 美國簽證辦理費用 3. 在美交通及旅行費用 |
授課對象 | 該校學生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請準備以下文件: (1)中、英文履歷 (2)英語能力證明 (3)碩士學位證明 (4)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5)3分鐘英語自我介紹影片(可包含經歷介紹、教學方式或理念等)(6)其他有助於資料審查之文件(如教案、教學短片、其他語言能力證明或證照等)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4 年 01 月 03 日 17:00 |
備註 | 辛辛那提大學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網頁:https://www.artsci.uc.edu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華語文中心 承辦人: 郭劭寬 電郵: noahkuo@mail.ntut.edu.tw TEL: 886-2-2771-2171#1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