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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St. Louis Language Immersion School任教通告(113019A)

2024-02-29 10:41:49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St. Louis Language Immersion School任教通告(113019A)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美國 密蘇里州聖路易市                                                  
合作單位 St. Louis Language Immersion School
負責人名銜 Susan Gibbons-Bullock, School Liaison Officer, Amity Institute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3-08-01至114-05-3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未來準備從事華語或英語教育工作。
 (2) 英文程度足夠可在課堂上輔導教學。
 (3) 對於分享自身文化及母語有熱忱。
 (4) 具特殊專長,如唱歌、舞蹈、書法、武術、茶道、戲劇、音樂等。
 (5) 不抽菸。
待遇 稅前年薪 0美金
其他待遇 校方提供:
1. 每月津貼300美元。
2. 提供寄宿家庭、每日三餐及交通(等值約每月900美元)。
3. 獲錄用之教學助理,將由Amity Institute 協助辦理J-1簽證及健康保險。

教學助理需自行負擔:
1. 申請行政費用約200美元。
2. 簽證費用約180美元。
3. 學生和交流訪客資訊系統(SEVIS)費用約220美元。
4. 保險費用約每月100美元。
5. 其他個人零用雜費。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來回機票(上限1,750美元,實報實銷)。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每週工作32-37小時,另需配合不定期校務活動。
1. 教學助理須先接受職前訓練,認識學校及其教學方針,學校將指派一名老師協助指導。
2. 教學助理先由課室觀察開始,並協助進行簡單的課室活動,與分組學生共同完成任務,指導老師也可能要求教學助理協同教學。
3. 教學助理需協助文化表演活動,比如藝術課、音樂、舞蹈、美術等課堂,或文化節慶等慶祝活動。
4. 教學助理不會被要求代課或進行獨立教學。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K-8年級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履歷。
 (2) 若非為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則需繳交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之證書影本。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所就讀學校系辦同意暨推薦之電子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送「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 請將申請資料統整為1份pdf檔(檔案請勿超過3MB,以免無法寄達),以電子郵件寄至「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Education Division, TECO in Houston)」,聯絡人: 鍾慧小姐,電郵:houston@mail.moe.gov.tw

4. 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3 年 04 月 15 日 23:00
備註 1.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 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鍾慧小姐
     電郵:houston@mail.moe.gov.tw
     電話:713-871-0851
     地址:11 Greenway Plaza Suite 2012, Houston, TX 77046

2. 校方聯絡人:Susan Gibbons-Bullock
     Amity Institute
     電郵:InternsAdmissions@amit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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