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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海外任教專案區
優華語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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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112年「臺灣優華語計畫」選送華語教師赴美國學校任教甄選公告-阿肯色州立大學
2023-05-24 09:50:00
單位:中原大學華語中心Mandarin Learning Center in CYCU
地點:北部200, Chung Pei Rd., Chung Li, Taiwan 32023, R.O.C
任教國家 | 美國 阿肯色州 瓊斯博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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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
負責人名銜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2-08-01至113-07-3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教學人員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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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前月薪 2600美金 |
其他待遇 |
阿肯色州立大學提供: 1. 稅前月薪1,000美元,共9個月 2. 校內住宿 (價值約1,000美元/月) 中原大學提供: 生活補助費 400 美元/月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2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美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 (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48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獨力教授初級或各級別華語課程,每周授課時數約10小時,將依任教學校實際需求調整。 2. 開設遠距與實體複合中文課程,學生為阿肯色州居民。 3. 協助辦理與華語文課程相關之課外活動及文化活動。 4. 協助辦理中原大學優華語計畫相關項目。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合作學校招收之華語學生及社區居民 |
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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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獲選教師將持J-1 簽證,請自行備妥以下文件申請DS-2019。 - J-1 交流訪客簽證申請表 - 簽證申請人護照資訊頁影本 - 簽證申請人履歷 - 財力證明 2.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 3. 華語教師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一年;每名華語教師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4.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5. 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擬聘學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6. 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及機關(教育局處)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又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 7. 現任國內外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面試前得先提供相關機構同意證明,未依照程序辦理者,恕不錄取。 8. 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逾期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 9. 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師接續執行。 10.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ogme.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11. 該校不實施遠距教學,如聘期開始前仍無法赴任,將延後聘期。 1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單位: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承辦人:胡以潔 電郵:yichieh@ehuayu.org 電話:03-2656533 地址:320314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全人村南棟205室 華語文教學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