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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2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2024A號通告
2023-04-10 19:06:38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美國 德州奧斯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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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泰格沉浸式全中文小學(Little Tiger Chinese Immersion School) |
負責人名銜 | Susan Gibbons-Bullock, School Liaison Officer, Amity Institute |
擬聘教師數 | 2 名 |
聘期起訖 | 112-07-31至113-05-31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 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 未來準備從事華語或英語教育工作。 (2) 英文程度足夠可在課堂上輔導教學。 (3) 對於分享自身文化及母語有熱忱。 (4) 必須填寫Amity Institute申請表。 (5) 不抽菸。 3. 具教育、語言或幼教背景者尤佳。 |
待遇 | 稅前月薪 |
其他待遇 |
校方待遇: 1. 每月津貼450美元。 2. 提供寄宿家庭、每日三餐及交通(等值約每月900美元)。 3. 獲錄用之教學助理,將由Amity Institute 協助辦理J-1簽證及健康保險。 備註:辦理本案行政費用200美元、簽證費用180美元、SEVIS費用220美元、及保險費用每月100美元,需由教學助理本人自行負擔。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補助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來回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 1,48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每週工作32-37小時。 1. 教學助理須先接受職前訓練,認識學校及其教學方針,學校將指派一名老師協助指導。 2. 教學助理先由課室觀察開始,並協助進行簡單的課室活動,與分組學生共同完成任務,指導老師也可能要求教學助理協同教學。 3. 教學助理需要參加文化演示活動,比如在藝術課、音樂、舞蹈、美術等課堂,或文化節慶等慶祝活動。 4. 教學助理不會被要求代課或進行獨立教學。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Pre K-5年級學生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 (1) 中、英文簡歷。 (2) 若非為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則需繳交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之證書影本。 (3) 在臺灣設有戶籍之證明影本。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所屬國內學校以電子公文方式,推薦函送「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 另請將申請資料統整為1份PDF檔(為避免無法寄達,檔案請勿超過3MB),以電子郵件寄至「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聯絡人:鍾慧小姐,電郵:houston@mail.moe.gov.tw。 4. 本案申請者應於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2 年 05 月 15 日 21:00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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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1. 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鍾慧小姐 電郵:houston@mail.moe.gov.tw 電話:713-871-0851 傳真:713-871-0854 2. 校方聯絡人:Susan Gibbons-Bullock 電郵:InternsAdmissions@amity.org 電話:619-222-7000 ext.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