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印度學校任教 第111029T號通告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印度 Tamil Na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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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卡拉薩琳根學院(Kalasalingam Academy of Research and Education) | |
負責人名銜 | 國際長Dr. P. Sarasu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
聘期起訖 | 111-09-01至112-08-31 |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對印度文化有興趣,並能適應WIFI訊號不穩等偏鄉生活狀態者。 (3)理解印度生活環境差異,具耐心、適應力及應變力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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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後月薪 80,000盧比 | |
其他待遇 |
1. 校園內宿舍附基本家具 2. 提供辦公室 3. 暑期30天及冬天15天帶薪假期 4. 協助辦理簽證申請 5. 每年臺印度經濟艙機票一張 6. 機場接送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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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1)類和(2)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3)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200美元。教師生活補助費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印度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6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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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每週開設至少12小時華語課程; 2. 配合辦理相關教學及行政工作; 3. 支援辦理教育組及該校推動臺印度教育交流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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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該校學生或認證課程學生 | |
申請須知 |
併同相關佐證資料,於截止日期前寄至peters@mail.moe.gov.tw (主旨:應徵111年卡拉薩琳根學院Kalasalingam Academy of Research and Education)華語教師), 未完成註冊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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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07-24 23:30 |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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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印度代表處教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