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原大學辦理111年華語教師赴印尼泗水臺灣學校任教通告(三招) | 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海外任教專案區 |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

:::

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海外任教專案區

薦送華語教師 停止收件

中原大學辦理111年華語教師赴印尼泗水臺灣學校任教通告(三招)

2022-05-24 15:00:00
中原大學辦理111年華語教師赴印尼泗水臺灣學校任教通告(三招)

單位:中原大學華語中心Mandarin Learning Center in CYCU

地點:北部200, Chung Pei Rd., Chung Li, Taiwan 32023, R.O.C

任教國家 印尼 泗水                                                  
合作單位 泗水臺灣學校
負責人名銜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1-08-01至111-07-3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 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具備教育部核發之「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1. 具5年以上教學經驗。
  2. 專業要求: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具對外華語教學經驗,班級教學時數滿50小時。
    • 修滿對外華語教學學分學程20學分。
    • 修畢華語文教學師資培訓班滿100小時。
  3. 具基礎外語溝通能力,英語或印尼語尤佳。(請提供外語種類及程度)
  4. 具備國小教師證或中學國文科教師證尤佳。
待遇 500美金
其他待遇 1.需兼任華文組長,組長加給每月100美元。
2.超鐘點則發給超鐘點費用,每節課12美元。
3.薪資稅賦由學校負擔繳給印尼政府。
4.年終獎金部分比照本校新進專任教師,按比例支給。
5.提供單身教師宿舍(僅需支付管家費與超額使用電費)。
6. 三節禮金與生日禮金。
7. 工作證、居留證由學校負責辦理並支付其費用。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印尼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
(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735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第二年續聘不予補助。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平均每週19小時華語文教學課程。
2. 需兼任華文組長,規劃推廣華文組相關行政工作。
3. 需協助課外活動及校內行政事項。
4. 上班時間07:30~16:00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1.校內課程:本校國小、國中生 2.華語文班:招生對象為印尼籍國民。
申請須知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臺灣時間111年6月2() 下午五時
  2.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後下載履歷電子檔,並備妥相關報名資料,將電子檔(請將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 於截止日期前電郵至承辦人信箱shihmin@cycu.edu.tw(主旨: 應徵111年印尼教師薦送-應徵者姓名),逾期恕不受理。未完成人才庫註冊者,不予錄取
  3. 應繳交資料如下(請合併成一個PDF檔):
  •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人才庫履歷
  • 英文履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背景、自傳)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5年(含)以上工作相關經歷證明(須由任職單位開立)。
  •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或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證明。
  • 非華語相關科系畢業且不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者,需繳交參加大學辦理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含)以上課程結業證書。
  • 其他有利佐證對外華語教學能力之資料(本項可自行斟酌選送)。
  1. 面試及試教名單:111年6月6日(五)公告於「中原大學華語中心網站」(https://mlc.cycu.edu.tw/CYCU/wwwct/default.aspx)。
  2. 面試及試教日期:111年6月10日(暫定)。*實際面試日期及相關內容另行通知
  3. 行前培訓課程於111年5月21日至6月11日辦理(線上同步課程),相關事項將於寄送錄取信件一併通知。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1 年 06 月 23 日 12:00
備註
  1.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中原大學簽訂行政契約並全程參加培訓課程,未參加培訓及簽署行政契約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選依序遞補;在印尼任教期間之教育部補助款核發及在印尼教學生活輔導等由中原大學華語中心負責。
  2. 現任國內外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面試前得先提供相關機構同意證明,未依照程序辦理者,恕不錄取。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及機關(教育局處)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且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
  3. 華語教師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一年。續任第二年者,教育部僅補助每月生活費,不再補助來回機票費及教材教具費;每名華語教師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4.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5. 錄取者於取得學校聘函後,務必自行至駐臺北印尼經貿代表處辦妥工作簽證赴印尼,在臺辦理簽證相關費用需自行負擔。申請工作簽證所需文件,待確認錄取後,將另行通知。
  6. 錄取者在臺須自行辦妥工作簽證赴任,倘若未於聘期前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抵印尼後由任教學校協助辦理工作簽證及延長在印尼簽證效期。如用觀光或其他簽證抵達印尼,必須出境重新辦理簽證赴印尼任教,請自行負擔衍生費用。
  7. 在印尼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如要離開印尼,請事先通知印尼校方、中原大學華語中心負責專員及駐印尼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
  8. 任教時:女性穿襯衫及裙子或長褲,男性穿襯衫及長褲(不可穿牛仔褲或T-Shirt)任何特殊需求(如素食等)及特殊身體狀況等,請提前告知任教學校。
  9. 本案獲聘教師名單將公布於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網站。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Mandarin Learning Center (MLC) in CYCU

地址:(320314)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華語中心

(No. 200, Zhongbei Rd., Zhongli Dist., Taoyuan City 320314, Taiwan (R.O.C.))

Email: shihmin@cycu.edu.tw

Tel: (886)-3-265-6531

聯絡人:吳小姐

您已完成綁定「」,您下次在「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登入後,連至「」時,即會是會員登入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