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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華語教師
停止收件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9T號通告
2022-04-22 17:03:19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美國 麻州/Worcester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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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伍斯特理工大學 Worcester Polytechnic Institute |
負責人名銜 | 杜雯華 教授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1-08-10至112-05-07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碩士學位(華語教學及應用語言學等相關領域); (2) 三年以上教學經驗,熟悉並能應用ACTFL語言能力大綱進行教學設計與執行; (3) 華語為母語者; (4) 英語口語書面溝通流利。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具歐美大學教學經驗者; (2) 熟悉混成學習(實體+網課)教學操作。 |
待遇 | 稅前年薪 36,000美元 |
其他待遇 | 視學生註冊人數與工作表現,可續約三到四年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200 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教授初、中年級華語課程: WPI採取一學年四小學期,每小學期七週之學制。視學生註冊人數,一學年共教授五至六門課(一個小學期一到兩門課),每週課時四至八小時。 2. 協調分擔學生個別輔導練習,每週時數平均約六小時。 3. 協助統籌並辦理相關教學、文化及學習社群活動。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無 |
授課對象 | 理工專業為主之大學生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2. 上述申請人資料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資料請以一次性完整寄送,不接受分次性寄送資料),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送達boston@mail.moe.gov.tw。 3. 倘為國內學校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者,則另須繳交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並需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4.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及未點選「我要應徵」者不予錄取。 ※本案WPI採隨到隨審,經初審合格者,該校將安排視訊面試事宜。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 年 05 月 23 日 23:00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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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波士頓辦事處教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