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專區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2A號通告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美國 Dahlonega, G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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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北喬治亞大學 |
負責人名銜 | 秦天玉主任, Academic Director of Chinese Flagship Program |
擬聘教師數 | 4 名 |
聘期起訖 | 111-08-15至112-05-05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華語發音清晰準確。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
待遇 | 稅前年薪 0美金 |
其他待遇 |
1. 稅前薪資:聘期內生活補助費計4,500美元,分两次於111年8月底及112年1月底給付,每次給付2,250美元(本項費用尚待美國「中文領航計畫」總部正式核准)。 2.提供住宿,住宿地點由學校安排: (1)住宿地點若安排於學生宿舍,則必須購買學校餐廳之"meal plan",助教須自行負擔該項費用,該 meal plan一學期費用約為2,000美元。 (2)若住宿地點安排於校外公寓或其他類型住處,可選擇自行料理三餐。 3. 可參加University of North Georgia Chinese Flagship Program於111年9月承辦之ACTFL Oral Proficiency Interview (OPI) Familiarization Workshop並被ACTFL授予完成證書。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協助課堂教學,個別或小組輔導,設計教材,與UNG教學團隊一起設計和執行文化活動。 2. 每週工作時數(上課+輔導+設計教材+其他)不超過30小時。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大學生,大部分為中文領航項目的學生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4) 英文能力證明(英文版)。 (5) 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證書 (如有,請附上)。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學校推薦函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 年 05 月 09 日 17:00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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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1. 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李存御秘書 2. 校方聯絡人:秦天玉主任 Dr. Tianyu 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