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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助
華語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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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1A號通告
2022-02-24 15:38:01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美國 Bloomington, India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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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Indiana University-Bloomington |
負責人名銜 | Prof. Yea-Fen Chen |
擬聘教師數 | 4 名 |
聘期起訖 | 111-08-11至112-05-05 |
教學人員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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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前月薪 0美金 |
其他待遇 |
1. 稅前薪資:每週美金377元(總共32週)。 2. 可旁聽該校課程及有機會參與暑期班教學。 3. 獲選華語教學助理需自付: a. 健康保險費:每月約150美元。 b. 房租:每月約700美元 。 c. J-1簽證申請費用。 d. 在美交通及旅遊等費用。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每週工作總時數為29小時: 1. 擔任印第安那納大學華語旗艦計畫課程學生輔導約25小時。 2. 協助中心課外活動約2小時。 3. 開會檢討教學事宜約2小時。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印第安納大學華語旗艦計畫課程之學生。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簡歷。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2) 推薦信兩封或者推薦人兩位(僅需提供推薦人的聯繫方式:電郵及電話號碼)。 (3)成績單(中文即可)。 (4)一段個人6分鐘教學短片包括: (a) 中英文自我介紹各一分鐘,應簡潔明瞭、資訊詳實。 (b) 討論外國學生學習華語文的一個難點及可能解決之道。 (c) 申請的理由及期望從這個實習計畫中能有什麽收獲。 (d) 影像請上傳至網路平臺(YouTube尤佳),並將鏈接列於個人簡歷中,並請確保短片內容完整,且1個月之內均可觀看。 (e)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3. 本案申請者應於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 年 04 月 30 日 17:00 |
備註 |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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