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天主教輔仁大學華語文中心「臺灣優華語計畫」-誠徵赴波蘭比得哥什卡基米日維爾基大學華語教師
單位:輔仁大學華語文中心
地點:北部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耕莘樓104室
| 任教國家 | 波蘭 比得哥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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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單位 | 波蘭比得哥什卡基米日維爾基大學 | |
| 負責人名銜 |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
| 聘期起訖 | 115-10-01至116-07-31 | |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 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 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 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 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具下列資格者優先考量: (1) 曾在波蘭大學有相關教學經驗。 (2) 具英語教學能力(請提供語言證明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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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遇 | 薪資另議 | |
| 其他待遇 |
輔仁大學提供每月500美元*33(匯率為出國前一天)=新台幣16,500元。(惟預算如未獲輔大自籌款全額補助,得依審議結果調整經費或進行協商刪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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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波蘭1,850美元*33(匯率)=新台幣61,050元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33(匯率)=新台幣9,900元。 (匯率為出國前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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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每週開設華語課程 2. 配合學校相關教學及行政等工作 3. 支援校對校教育交流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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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 授課對象 | 語言學院東方語言學系學生 | |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履歷(請註明 Line 帳號); (2) 學歷證書及教學工作經驗證明; (3) 教學材料 teaching portfolio(如課程大綱,教案等); 2.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 )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 「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後並下載履歷電子檔,併同相 關佐證資料,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承辦人信箱(主旨:應徵 KUL華語教師),未完成註冊者,不予錄取。 3. 請將審查資料寄到161460@mail.fju.edu.tw,若整份資料超 過10MB,請提供雲端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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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5-09-30 00:00 | |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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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輔仁大學華語文中心 張家瑋,電話:(02)2905-2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