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國立屏東大學選送華語教師赴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韋大學公告
單位:國立屏東大學華語教學中心
地點:南部90003臺灣屏東市林森路1號敬業樓2樓
| 任教國家 | 捷克 |
|---|---|
| 合作單位 | 赫拉德茨-克拉洛韋大學(University of Hradec Kralove,UHK) |
| 負責人名銜 |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 聘期起訖 | 115-09-01至116-06-30 |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具海外教學經驗者。 |
| 待遇 | |
| 其他待遇 | |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生活費:每月1,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機票費: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上限1,750美元。 3.教材教具費:初次應聘時得以補助300美元。 |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配合本校臺灣優華語計畫及UHK教授與規劃華語課程;配合參與行前培訓、每季提交教學報告;配合學術與行政單位需求,參與相關業務及活動,例如:開設華語課程、辦理華語文教學增能課程、華語師培訓練講座、華語文工作坊、海外施測華語文能力測驗、臺灣文化活動及招生推廣活動等。 |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 授課對象 | |
| 申請須知 |
|
| 備註 | 1.錄取者需自付校外房租費、簽證申請費、捷克國內交通費、保險費、伙食費及其他任何花費。 |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國立屏東大學華語教學中心王姿婷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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