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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臺灣優華語計畫 我要應徵

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臺灣優華語計畫」-誠徵赴美國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教學助理

2026-03-10 15:53:03
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臺灣優華語計畫」-誠徵赴美國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教學助理

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言教學中心

地點:南部No.116, Heping 1st Rd., Lingya District, Kaohsiung City 802, Taiwan (R.O.C.)

任教國家 美國 西肯塔基州                                                  
合作單位 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西肯塔基大學)
負責人名銜 Dr. Ke Peng 彭珂主任
擬聘教師數 2 名
聘期起訖 115-08-10至116-04-30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研究所或學程碩士班在學學生。
(2)國內大學(含)以上,曾於國內大學修畢華語教學學分學程課程或參加華語教學師資培訓課程修習100小時以上,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熟諳華語為第二語言之教學法,且能使用並書寫簡、繁體字及漢語拼音。
(2)具良好外語溝通能力,英文尤佳。
(3)請自行考量生活環境差異,適應能力及應變能力強者尤佳。

3. 請於到任前安排好當地生活事宜。
待遇 稅前薪資時薪15美元,整體預計總支薪約15,000美元
其他待遇 1. 工時:包含約40小時職前與職中培訓;秋季與春季學期共28週,平均每週約30小時,另於冬季進行3週線上輔導約60小時。
2. 休假:秋季學期1週、春季學期1週及寒假2週。
3. 給薪方式:由學校每兩週發放薪資一次。

*受聘助理需自付以下費用:
1. 健康保險費:約每月240 美元。
2. 房租:如住在校內(附傢俱、含水電及網路、至教室及辦公室步行約2分鐘),須支付學校約每月600 美元。
3. J-1簽證等申請費用。
4. 交通費、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期間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具體授課和備課安排依照實際情況而定。
2. 學期初,學院教授/導師會與每位華語助教確定該學期工作範圍、具體內容及每週時間安排。一般由學院教授準備課程內容,華語助教則為學生進行單班、小班或語言操練教學。
3. 協助推廣推臺灣優華語獎學金資訊、華語文能力測驗。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西肯塔基大學學習華語之學生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中、英文簡歷(含LINE聯絡方式)。
(2)中、英文最高學歷成績單。
(3)學歷證書或在學證明。
(4)推薦信2封或推薦人2位(僅需提供推薦人電郵及電話號碼)。
(5)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6)教學影片,片長15-20分鐘(請上傳至Youtube並提供連結)。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將申請資料(1)-(5)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寄至b0815@mail.nknu.edu.tw(主旨:應徵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教學助理_姓名)。

3.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會員,並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4. 本案採隨到隨審制,將擇優進行面試,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5-04-10 17:00
備註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赴任前須與高雄師範大學簽訂行政契約。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
承辦人:李小姐
電郵:b0815@mail.nknu.edu.tw
電話:07-717-293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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