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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臺灣優華語計畫
我要應徵
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臺灣優華語計畫」-誠徵赴美國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教師
2026-03-09 14:55:20
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言教學中心
地點:南部No.116, Heping 1st Rd., Lingya District, Kaohsiung City 802, Taiwan (R.O.C.)
| 任教國家 | 美國 西肯塔基州 |
|---|---|
| 合作單位 | 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西肯塔基大學) |
| 負責人名銜 | Dr. Ke Peng 彭珂主任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 聘期起訖 | 115-08-10至116-04-10 |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具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申請者為國內學校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者,應經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另學生於國外學校任教期間,仍須具有國內學校在學資格。 |
| 待遇 | 稅前薪資九個月共26,600美元 |
| 其他待遇 |
受聘教師需自付以下費用: 1.健康保險費:約每月240美元。 2.房租:如住在校內(附傢俱、含水電及網路、至教室及辦公室步行約2分鐘),須支付學校約每月600美元。 3.J-1簽證等申請費用。 4.交通費、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 |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期間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等)來回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獨立教授三個班級(平均每個班最多15人)的中級或高級語言課或文化課。 2.配合本校優華語計畫內容執行推廣工作,包含宣傳獎學金生赴臺研習機會、本校線上課程推廣、華語文能力測驗推廣等。 |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 授課對象 | 西肯塔基大學學習華語之學生 |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中、英文履歷(含LINE聯絡方式)。 (2)中、英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掃描檔) 。 (3)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掃描檔) 。 (4)英語能力證明(掃描檔) 。 (5)推薦信2封或推薦人2位(僅需提供推薦人電郵及電話號碼)。 (6)教學影片,片長15-20分鐘(請上傳至Youtube並提供連結)。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將申請資料(1)-(5)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寄至b0815@mail.nknu.edu.tw(主旨:應徵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教師_姓名)。 3. 本案採隨到隨審制,將擇優進行面試,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5-04-09 17:00 |
| 備註 |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高雄師範大學簽訂行政契約。 2. 華語教師依上開要點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一年;每名華語教師受領教育部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語文教學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