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赴外華助
華語助理
我要應徵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德國明斯特大學漢學與東亞學系任教通告(115014A)
2026-03-06 16:24:26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任教國家 | 德國 明斯特 |
|---|---|
| 合作單位 | 明斯特大學漢學與東亞學系 |
| 負責人名銜 | Prof. Dr. Kerstin Storm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 聘期起訖 | 115-10-01至116-07-31 |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國內華語教學系所或學程之碩士班在學學生。 (2)學業優異。 (3)適應性強。 |
| 待遇 | 稅後月薪550歐元 |
| 其他待遇 |
1. 免費參加明斯特大學對外德語教學中心之初級班、中級班課程 2. 免費使用漢學系腳踏車 3. 漢學系協助尋找住宿 4. 漢學系協助辦理抵德後各項行政手續 |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 1,850美元)。 |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課堂教學:協助設計並實施初、中、高級華語課程之相關教學內容,教學重點包括發音訓練、詞彙與語法講解、漢字書寫指導、口語會話練習、情境任務設計、華語文化與歷史介紹等。 2.課堂教學外:組織並參與本系學生之課外文化活動,定期參加教學備課與教學討論,參與各類有助於提升本系華語教學品質與教學水平之教研活動。 3.參與大學項目框架下明斯特及周邊地區中學之華語課程教學。 4.每週教學時數總計 10 小時。 |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無 |
| 授課對象 | 1.明斯特大學漢學系大學部學生及碩士生 2.大學項目框架下明斯特及周邊地區中學學生 |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缺件視為不合格,不另催繳): (1) 申請函,中文說明申請動機(掃描版);。 (2) 英文及中文履歷表(含email電郵地址、現在實際居住地址及手機號碼)。 (3)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4)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5) 在學證明(掃描版)。 (6) 華語教授推薦函(掃描版)。 (7) 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請於本案收件截止日前,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上述資料應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 (email主旨:應徵德國明斯特大學華語教學助理,請將資料依照順序編號合併成一個PDF檔,不得逾4MB,請以一次性完整寄送,不接受分次性寄送資料)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逾期不受理。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網址: 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後,並點選本案通告的「我要應徵」,未完成者不另通知且不予錄取。 |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5-04-30 23:00 |
| 備註 |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補助以1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簽發德國簽證屬於德國政府之主權,錄取者應一概逕洽德方單位辦理。 5.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 獲聘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lmit.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8. 德國簽證核發單位可能要求申請簽證者開立限制提領帳戶,以確保華語教學助理可負擔在德國一年期間生活基本開銷(金額約1萬3,000歐元)。 |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張先生 電郵: germany@mail.moe.gov.tw 電話:+49(30)20361355 傳真:+49(30)20361362 地址:Markgrafenstr. 35, 10117 Berlin, Germany |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