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國立成功大學華語中心「臺灣優華語計畫」 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甄選公告-波蘭華沙大學
單位: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地點:南部中華民國臺灣70101臺南市大學路1號
| 任教國家 | 波蘭 華沙 |
|---|---|
| 合作單位 | 華沙大學東方學院漢學系 Department of Sinology, Faculty of Orient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Warsaw |
| 負責人名銜 | Dr. Ewa Paśnik-Tułowiecka 裴恩文 系主任 |
| 擬聘教師數 | 2 名 |
| 聘期起訖 | 115-02-16至115-06-28 *抵達及到任時間可與合作單位商議 |
| 教學人員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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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遇 | |
| 其他待遇 | 華沙大學提供校內宿舍 |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成大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850美元) 3. 提供推廣本計畫教學及宣傳材料 |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協助臺灣教師批改作業 2. 協助臺灣教師、漢學系學生會舉辦文化活動 3. 觀摩臺灣教師課堂並撰寫觀課心得 4. 設計並安排每週一到兩次的口語練習活動(華語與臺語) 5. 協助本計畫推廣推臺灣優華語獎學計畫、華語文能力測驗資訊 6. 本計畫相關臨時交辦工作 |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獲選者須自付交通費、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 |
| 授課對象 | 該校學生 |
| 申請須知 | *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並以本校華語中心公告內容為主: |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4-12-22 00:00 |
| 備註 |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單位:國立成功大學華語中心 承辦人:陳專員 電郵:11006003@gs.ncku.edu.tw 電話:06-2740715 地址:701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光復校區修齊大樓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