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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臺灣優華語計畫 我要應徵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赴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任教通告

2026-03-10 12:00:0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赴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任教通告

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

地點:北部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任教國家 加拿大 Vancouver                                                  
合作單位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負責人名銜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5-08-01至116-07-31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碩士(中文為第二外語教學或相關系所)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具以下條件者優先考量:
    • 精通中英文,可用英文組織課堂,與學生、其他老師和行政人員進行口語與書面交流。
    • 具有在大學教授中文為第二外語之能力與經驗、有於北美地區大學院校任教經驗者。
    • 請自行考量生活環境差異,適應能力及應變能力強者尤佳。
待遇 薪資另議
其他待遇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1,750美元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配合本校臺灣優華語計畫及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及規劃華語課程;配合學術與行政單位需求,參與相關業務及活動,例如:開設華語課程、辦理華語文教學增能課程、華語師培訓練講座、華語文工作坊、海外施測華語文能力測驗及臺灣文化活動等。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該校學生
申請須知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履歷表
2. 學歷證書、教學工作經驗證明及英語能力證明
3. 教學材料(相關華語課程教學大綱、華語教學示範檔案或連結)


第一階段—書審

請將履歷資料合併成1個pdf檔寄至huayubest@mtc.ntnu.edu.tw,隨到隨審,額滿為止。

若通知補件者無法於通知後3天內補件完成則視同放棄申請。
將遴選數名教師,進入第二階段線上面試,屆時將寄e-mai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外通知。

第二階段—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共同線上面試

正取1名,備取2名候選人。

正取教師應於收到錄取通知3日內回覆是否願意赴任。若正取教師選擇不赴任或逾期回覆赴任意願,本校優華語計畫將按照備取順位,依序通知備取教師。備取教師請於寄發通知3日內回覆是否願意赴任。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5-04-30 15:00
備註
  1. 錄取者需自付校外房租費、簽證申請費、加拿大國內交通費、伙食費及其他任何花費。
  2. 本計畫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通過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
  3. 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相關資料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俾供下一任教師接續執行。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佘承恆專員,電話:(02)7749-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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