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助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澳大利亞昆士蘭州(Robertson State School 及 Corinda State High School) 任教通告(115001A)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澳大利亞 昆士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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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昆士蘭州(Robertson State School 及 Corinda State High School) |
負責人名銜 | 昆士蘭州教育廳國際處Chae Swindell專員 |
擬聘教師數 | 2 名 |
聘期起訖 | 115-01-26至115-06-28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就讀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研究所或就讀國內大學校院華語文教學相關學系或學程,修畢大學三年級課程(可計至115年1月底止),且英文能力良好之在學學生。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2)就讀國內大學校院其他研究所或就讀國內大學校院其他學系,修畢三年級課程(可計至115年1月底止),且獲有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100小時以上課程研習結業證書,且英文能力良好之在學學生。 (1) 個性開朗樂觀且能獨自策畫活動。 (2) 具備教學熱忱及耐心,可配合教師帶領兒童團體活動。 |
待遇 | 0澳幣 |
其他待遇 |
1.聘期內免費寄宿家庭個人房及三餐 2. 澳洲簽證費 3. 澳洲良民證(藍卡)審核費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學校(布里斯本)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 1,600美元)。前述補助款將折合新臺幣由國內推薦學校轉發予錄取學生國內帳戶。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協助教學時數每週25小時。 2.配合昆士蘭合格教師之督導,協助華語文教學,包括為提升學生對於華語學習意願規劃文化活動(含臺灣文化日)、與學生教室及運動場互動及參加教學研討、會議等。 3.參與學校集會、露營及戶外教學等正常活動。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1.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 2.在校應遵從學校主任、教師指導(含指派工作),不瞭解之處應溝通、虛心學習。 3.在校應入境隨俗,注意文化差異及避免碰觸禁忌。 4.在寄宿家庭應配合寄宿家庭作息、除任教時間外,宜積極參與寄宿家庭的家庭活動及協助家務。 5.如發生不適應情形(包含學校教學及寄宿家庭),除適時向學校、寄宿家庭表達及溝通外,請同時向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反應及諮詢。 6.應遵守昆士蘭學校制度義工服務規定。 7.應遵守昆士蘭教育廳與任教學校所訂之相關規範及嚴守該廳及學校不對外公開之資訊保密之責。 |
授課對象 | 學齡前至6年級學生或10至12年級學生 |
申請須知 |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Education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4-09-01 21:00 |
備註 |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Education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