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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西肯塔基大學)任教通告(114027A)

2025-04-10 10:16:45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西肯塔基大學)任教通告(114027A)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美國 西肯塔基州                                                  
合作單位 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西肯塔基大學)
負責人名銜 Dr. Ke Peng 彭珂主任
擬聘教師數 3 名
聘期起訖 114-08-04至115-05-01
教學人員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

待遇
其他待遇 稅前薪資:時薪15美元,自114年8月4日至115年5月1日止(培訓期間8月4日至8月15日、1月12日至1月16日),平均每週按工作30個小時支薪,預計共支薪約15,000美元(秋季及春季學期各休假1週、寒假休假2週),學校每2週發薪1次。

受聘助理需自付以下費用:
1、 健康保險費:約每月240 美元。
2、 房租:如住在校內(附傢俱、含水電及網路、至教室及辦公室步行約2分鐘),須支付學校約每月600 美元。
3、 J-1簽證等申請費用。
4、 交通費、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期間核給。
2、 補助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等)來回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具體授課和備課安排依照實際情況而定。
2、 學期初,學院教授/導師會與每位華語助教確定該學期工作範圍、具體內容及每週時間安排。一般由學院教授準備課程內容,華語助教則為學生進行單班、小班或語言操練教學。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西肯塔基大學學習華語之學生
申請須知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簡歷(含LINE聯絡方式)。
     (2) 推薦信2封或推薦人2位(僅需提供推薦人電郵及電話號碼)。
     (3) 中、英文最高學歷成績單。
     (4) 分享一段個人15-20分鐘教學錄影帶(請上傳至Youtube)。
     (5)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2、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所屬學校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4-05-30- 17:00
備註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6、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鄭榆潔
        電郵:ycc@mail.moe.gov.tw
        電話:+1(202)895-1923

2、校方聯絡人:彭珂主任(Dr. Ke Peng)
        電話:+1 (270) 745-2118
        電郵:ke.peng@wk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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