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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優華語計畫 我要應徵

淡江大學 2025 年「臺灣優華語計畫」 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甄選公告-美國新澤西學院

2025-02-25 12:00:00
淡江大學 2025 年「臺灣優華語計畫」 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甄選公告-美國新澤西學院

單位:淡江大學華語中心

地點:北部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

任教國家 美國 新澤西洲                                                  
合作單位 美國新澤西學院
負責人名銜 淡江大學華語中心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4-08-01至115-07-31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1.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具海外教學經驗者。

(2) 具獨立作業及課程規劃能力者。

(3) 英語能力佳具提出外語能力證明者。
待遇 稅前年薪 9,100美金
其他待遇 新澤西州立大學提供:
1. 共用講師辦公室及設備。
2. 機場接送機,限紐華克機場(EWR)。
3. 學期間宿舍住宿(單人房或雙人房,採預約抽籤制)。
4. 免費修習TESOL專業課程(一學期至多可修4學分)。
5. 膳食補助(依對方學校規定)
備註: 錄取者須自付伙食費、保險及其他自行花費。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生活費:每月1,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機票費: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3. 教材教具費:300美元(初次應聘時得以補助)。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抵達美國後,參與教師培訓三天。
2. 每週工作時數至多30小時,內容包括:
(1) 華語課堂授課
(2) 學生課後輔導
(3) 備課及討論
(4) 文化活動
(5) 行政工作(含配合本校優華語計畫內容執行招生推廣及相關工作,例如獎學金生報名招募、開設說明會、開設線上課程、課程招生及華語文能力測驗推廣等)
3. 學生社團文化活動協助
4. 其他交辦事項。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該校學生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履歷表。

(2) 英文能力證明。

(3) 相關領域學士學位證書。

(4)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5) 試教影片(時長約7~10分鐘,任選《時代華語》一個語法或課文,如有簡報或輔具教具請一併於螢幕上分享並錄製)。

  1. 上述申請人文件資料請合併為1個完整PDF電子檔(10MB以內)、試教影片請剪輯合併為一個連結/檔案後,至線上表單上傳報名:https://forms.gle/zpMrxU2CQp4Ztq6q8
3. 初審為書面審查,包含繳交之履歷及試教影片,如書面審查不通過將不另行通知面試。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4 年 03 月 31 日 00:00
備註 1. 獲選教師將持J-1簽證,請自行備妥以下文件申請DS-2019。
(1) J-1交流訪客簽證申請表。
(2) 簽證申請人護照資訊頁影本。
(3) 簽證申請人履歷。
(4) 財力證明。
2.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3. 華語教師依上開要點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一年;每名華語教師受領教育部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4.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5. 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本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6. 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及機關(教育局處)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又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
7. 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逾期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
8. 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師接續執行。
9. 獲聘教師須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ogme.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10. 該校無實施華師遠距教學,如聘期開始前仍無法赴任,將延後聘期。
11.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華語中心 賴怡萱

聯絡電話:(02)2321-6320 分機 8340

聯絡時間: 早上9點~下午5點

電子信箱:soina0829@clc.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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