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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誠徵兼任華語教師

2026-03-04 16:56:07
【徵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誠徵兼任華語教師

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地點:北部臺灣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篤行樓Y202室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誠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一、職稱: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二、職務內容:擔任本中心外籍生華語季班(課程採學季制,一季3個月)、遊學團、個人班、扶輪社專班、兒童營隊等中心各類華語課程教師。

三、名額:數名。

四、申請資格(具以下資格者優先依序考慮):

1、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持有合格證書者。

2、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發音標準(教育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3、具個人或團體班正式華語教學經驗1年以上 (需學校或單位證明,實習年資不予採計)。

五、應徵方式:

1、學經歷證書影本

2、履歷(如附件)

3、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無則免附)

4、華語教學經驗證明(需由任職單位出示之證明)

5、華語課程教案一份

(教案格式自行設計,從正中書局時代華語第一冊第十二課至第十六課中自選一課設計50分鐘教案)。

※以上文件請彙整成一份PDF電子檔並於115年4月7日(星期二)前以電子郵件或掛號寄達(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1、電子郵件:請傳送至「clec@mail.ntue.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應徵者全名)」。

2、掛號郵件:請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篤行樓Y202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陳亮羽小姐 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以郵戳為憑。

六、注意事項:

書面初審合格者,將於115年4月14日下午5:00前於中心官網公告試教面試名單與應考須知,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七、聯絡人: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教學組陳小姐
(02)27321104#83335

詳情請至中心官網查詢:https://clec.ntue.edu.tw/index.php
Email:clec@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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