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mestic Recruitment

國內外徵才

華師徵才 中部

靜宜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徵聘 114(2)學年度【外派華語教師】

2025-12-22 16:57:04
靜宜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徵聘 114(2)學年度【外派華語教師】

單位:Providence University,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 Center

地點:中部200, Sec. 7, Taiwan Boulevard, Shalu Dist., Taichung City, Taiwan 43301

職位名稱

外派華語教師(需要人數:5名)

工作內容

A. 授課對象:越南籍大學生
B. 學生程度:零起點及基礎級
C. 聘任時間:一年 (上、下學期授課時數各360小時,總共720小時)
D. 上課時間:08:10-17:00 (依實際開課班級為主)

E. 上課地點:臺中市大里區
F. 應聘對象:華語教師
G. 授課鐘點:每小時650元(含勞健保、勞退)

應聘條件

(下列其中之一項規定符合即可)

A. 具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如「應用華語文學系」、「華語文學系」、「華語文教學學系」碩士、博士學位。
B.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C. 具備中國語文學、台灣文學及語言教育相關系所、碩士或博士學位,並取得教育部核發國內外華語教學研習課程一百二十個小時以上者。

繳交資料

A. 履歷(請包含華語教學之學歷、經歷)
B. 學位證書及服務證明
C.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D. 示範教學影片與其他有利於書面審查之文件
上述資料皆須檢附證明文件,請將以上資料掃描合成一個PDF檔案,寄至:
梁老師 ycliang84@pu.edu.tw
黃主任 clhuang@p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際專修部華語教師_應徵者全名」書審通過之後將進行面試。

待遇與規範

本中心華語教師依勞基法聘任,享勞健保。無論專任兼任皆有義務參加教學會議,及輔導學生。

報名截止日期:2025/12/31  下午5:00前。
【錄取後需繳交正本以供查驗,正本缺遺則視同放棄。】
聯絡人:梁老師  連絡電話:04-26328001轉11591

 

附件下載

您已完成綁定「」,您下次在「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登入後,連至「」時,即會是會員登入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