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
【徵才公告】國立臺東大學華語文教學研究中心誠徵計畫專任助理1名。
單位:國立臺東大學華語文教學研究中心
地點:東部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人文學院3樓
壹、徵才資訊
一、職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待遇:依本校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規定起薪,薪資32,470元/月~37,135元/月(依學歷加給;月薪需扣除勞、健保、勞退金等個人自付費用;另含年終獎金)。經費執行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
三、名額:正取1名。
四、工作內容:
◆協助執行本計畫各項事務。
◆協助華語中心國際華語教育課程行政、招生、推廣、課務、輔導等相關業務。
◆協辦華語文班、營隊、線上課程招生及開班。
◆回覆外籍人士來信或電話詢問課程業務。
◆協助華語中心綜合性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950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人文學院3樓華語中心辦公室。
六、工作期限:聘用至本計畫第二年期程結束(112.09.01-112.12.31),未來視考核及後續計畫經費狀況,由鈞長裁示是否續聘,需配合工作交接日程。
七、具備資格條件:
◆具國際華語文教育相關經驗,華語教學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具英語溝通及書寫能力,TOEIC 550(或等同)英文能力證明。
◆熟悉一般行政業務、具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等)、資料處理及網頁使用、文字及美術編輯能力。
◆人際互動良好,具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溝通協調能力與服務熱忱,能獨立作業,對推動語文學習有興趣者。
◆具備行政經驗為佳。
貳、甄選報名作業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
二、報名所需文件:
1.國立臺東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報名履歷表(請下載附件填列)
2.國際華語文教育相關簡歷一份(以A4格式,2頁以下word檔案撰打,格式自定)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經歷證明文件及相關證明影本。
【報名時請檢附以上證件影本,驗證後恕不退還,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簽約僱用】
三、報名方式
1.請將報名文件電子檔案寄至 nttucltsc@gm.nttu.edu.tw。※檔案名稱及信件主旨為「應徵人文學院華語中心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人員_OOO」(OOO 為應徵者姓名)。
2.書面資料逕寄950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國立臺東大學人文學院華語中心辦公室收,並請註明「應徵人文學院華語中心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姓名、聯絡電話。
四、甄選方式
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面試。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方式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參、其他
一、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以供驗證身分所需。
二、學歷證件經查明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 並且自負法律責任。
三、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四、應徵者成績或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期望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取。
五、凡報名參加本次徵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肆、聯絡資料
一、聯絡電話:(089)318855分機5615劉小姐。
二、聯絡信箱:nttucltsc@gm.nttu.edu.tw
三、聯絡地址: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人文學院3樓H306-5 華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