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
【徵才】淡江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專案華語教師 1 名
單位:淡江大學華語中心
地點:北部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
一、說 明:本校推廣育處華語中心多年深耕於華語教育,成效斐然,開設華語班別眾多,如正規班、學年專班、密集班、線上團班、個人班等;本校亦已成為全臺灣獲得美國政府授權開辦最多華語研習專班,如NSLI-Y、CLS、CLS Spark、Flagship、TISLP、Project Go等計畫專班。為充實111學年度專案教師群師資陣容,特別公告徵選專案教師 1 名,歡迎有志從事華語教學之教師加入淡江大學華語教育團隊。
二、徵選名稱:專案華語教師
三、徵選名額:1 名
四、工作地點:淡江大學台北校園
五、工作內容:
1. 每週授課 15 小時。
2. 華語中心教務組行政業務。
3. 通過本中心甄選程序並經錄取後,須能接受中心指派工作。
六、聘期:111 年 9 月 15 日起聘
七、待遇與福利:
1. 月薪 33,280 - 41,600(依個人學經歷對照職等調整;學經歷俱佳者另議薪資)。
2. 依年資,配合學校休假(寒假、教學觀摩週、暑假)約 22 天,不含國定假日。
3. 享勞、健保。
4. 提供新案獎金。
5. 可參加中心所舉辦之內訓課程。
6. 中心免費借用平板。
7. 補助參加研討會報名費。
八、升遷制度:依年資及考核升遷晉薪,專案教師年功薪16級。
九、教師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系所學士畢業以上學歷。
(三)口齒清晰,發音標準,熟悉漢語拼音。
(四)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五)具華語教學團班 500 小時以上教學經驗者。
(六)具有辦理行政經驗,熱忱、認真負責、能獨立作業、溝通能力佳。
(七)具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依序徵詢:
- 已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 經任職單位提供之華語教學時數證明。
- 曾擔任與職務內容相關之經歷,或具備學校教務行政工作經驗 1 年以上者尤佳。
- 熟悉教學科技媒體或取得 google education 等數位認證。
- 英語、日語或其他外語能力證明。
十、徵選文件:
1. 中文履歷表 (含大頭照、自傳);
2. 最高學歷學位證明 (碩、博士在學生可以學生證影本替代) (外國學歷須經公證);
3.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無則免附);
4. 語言能力證明 (無則免附);
5. 語法教學影片 15-20 分鐘 (請提供YouTube網址並確認連結可正常播放);
6. 《時代華語 1-4 冊》任一課完整之教案設計,含詞彙、語法、會話、閱讀;另檢附一份學習單、單元評量卷設計;
7. 華語教學資歷證明;
8. 其他有利證明 (如推薦信、進修、論文發表、得獎紀錄等)。
十一、履歷投遞:
1. 先上雲端報名:https://reurl.cc/OALDY9
2. 將徵選文件資料 1-8 依序合併為一個pdf,並電郵傳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淡江大學華語中心專案教師-姓名」。
十二、徵選方式:面試及試教。
十三、錄取說明:
1. 為因應疫情變化及提高在職教師數位教學之穩定度,正式錄取後,中心會安排數位教學培訓,3 個月內須熟稔並須不定期接受觀課評估。
2. 教師須能持平板進行三種教學模式上課,分別為實體課程、遠距課程、實體+遠距同歩課程。
※請參考淡江大學華語中心推廣之「以平板為核心」之教學模式,影片參考:https://youtu.be/kgLkDIWYnUA
3. 須配合繳交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退役或免役證明等),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4. 自報到日起試用期為 3 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良好則予以續聘。
十四、截止日期:111 年 9 月 5 日止。
1. 資料審查通過者擇優參加面試及試教,提前寄履歷且符合資格者可提早安排面試、錄取。
2. 資歷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五、連絡方式:
1. 承辦人:袁寧均老師
2. 聯絡電話:(02) 2321-6320 # 8861
3. 電郵:regine@clc.tku.edu.tw
4. 中心網站:https://www.clc.t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