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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師赴波蘭亞當密茨凱維奇大學 (Adam Mickiewicz University)任教通告(112030T)
2023-08-07 12:07:20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波蘭 波茲南(Pozna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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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亞當密茨凱維奇大學 (Adam Mickiewicz University) |
負責人名銜 | 現代語文學院人類語言學研究所副所長Dr. Norbert Kordek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2-10-01至113-09-30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校方聘用的必要條件: (1) 學士或碩士階段主修對外華語教學(Teaching Mandarin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 相關領域並取得學位文憑。 (2)具碩士學位。 3. 具教學經驗者優先考量。 |
待遇 | 稅前月薪 3,610茲羅堤 |
其他待遇 | 協助申請學校宿舍。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波蘭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85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每週教學時數為12學時(1學時45分鐘,1學年計360小時)。 2. 授課內容含語音、發音、語法、會話及習作等。 3. 負責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及設計試題。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人類語言學研究所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 |
申請須知 |
1.請於本案收件截止日前,將下述申請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缺件視為不合格,不另提醒): (1)英文申請信(cover letter)。 (2)中英文履歷表(含國內通訊地址、電郵地址、電話)。 (3) 最新電子戶籍謄本。 (4)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 (6) 畢業文憑影本。 (7) 教學計畫書(請參考實用視聽華語或當代中文第三冊任1課設計90分鐘的教學課程方案,包含語法及會話)。 2.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完成者不另通知且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民國 112 年 08 月 25 日 17:00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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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