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區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印度學校任教 第111031T號通告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印度 Solan/Himachal Prades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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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Shoolini University 索里尼大學 | |
負責人名銜 | 校長 Prof. Atul Khosla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
聘期起訖 | 111-09-01至112-08-3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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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該校任用華語教師的必要條件:學士學位以上者。(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3)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系/研究所畢業或應屆畢業生;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之應用華語文學系、中國語文學系學士畢業或應屆畢業生; 各大學畢業,並修畢華語文教學學程者。(若為應屆畢業生,須於11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英語語言測驗成績優者; (2)瞭解印度特殊生活環境與行事差異,適應能力及溝通應變能力強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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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後月薪 45,000盧比 | |
其他待遇 |
1. 提供校園宿舍 2. 每年一次臺灣至印度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及Chandigarh機場接送服務 3. 假期及請假事宜依學校規定 4. 協助每週生活用品採買交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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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1)類和(2)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3)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200美元。教師生活補助費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印度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6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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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每週開設12小時華語課程; 2. 配合學校相關教學及行政等工作; 3. 支援教育組及該校推動臺印度教育交流等活動; 4. 其他未盡事項依學校聘僱教員之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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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1.該校設有瑜珈中心,課程內容可考慮融入相關詞彙。 2.前任教師於8月31日合約到期離職,相關教學進度與交接事項將以視訊溝通方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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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該校師生 |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中英文履歷(請註明Line帳號); (2).學歷證書及教學工作經驗證明; (3).教學材料 teaching portfolio(如課程大綱,教案等); 2.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 )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後並下載履歷電子檔,併同相關佐證資料,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peters@mail.moe.gov.tw(主旨:應徵111年Shoolini University索里尼大學華語教師),未完成註冊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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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民國 111 年 07 月 31 日 18:00 |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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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印度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陳立穎 電郵:peters@mail.moe.gov.tw 電話:+91-11-4141-2416 地址:34 Pashimi Marg, Vasant Vihar, New Delhi 110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