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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5A號通告
2022-03-02 14:09:34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美國 Cleveland, Ohi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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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Global Ambassadors Language Academy (GALA) |
負責人名銜 | Ms. Meran Rogers, Executive Director |
擬聘教師數 | 2 名 |
聘期起訖 | 111-08-01至112-05-31 |
教學人員資格 |
(1) 英語聽說讀寫流利。
(2) 具有良好溝通及交流技巧。 (3) 有興趣嘗試新事物及進行團隊合作。 |
待遇 | 稅前月薪 |
其他待遇 |
1. 每月津貼:200美元 2. 校方提供:寄宿家庭,包括獨立房間、三餐及寄宿家庭至任教學校交通(價值約每月900美元)。 3. J-1簽證申請費。 4. 獲聘華語教學助理須負擔下列費用: (1) SEVIS 申請費用(約180美元)。 (2) 健康保險(每月約120美元)。 (3) 個人在美期間娛樂及旅遊相關費用。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每週工作時數:32至37小時,包括: 1. 由班主任督導並協助班主任教學。 2. 基本課堂職責(教室裝飾、準備教材等)。 3. 熟悉學校環境及課程安排、協助課堂管理、學生學習評量、課堂教學活動及輔導學生。 4. 規劃適合小學階段文化教學活動。 5. 參與教師培訓、學校課外推廣活動。 6. 與教職員團隊合作,必要時協助基本行政工作。 7. 助教實習生不會被要求獨立教學或代課。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幼兒班至7年級學生 |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簡歷。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2) 推薦信兩封或者推薦人兩位(僅需提供推薦人的聯繫方式,如電郵及電話號碼)。 (3) 成績單(中文即可)。 (4) 一段個人6分鐘教學短片包括: a. 中英文自我介紹各1分鐘,應簡潔明瞭、資訊詳實。 b. 討論外國學生學習華語文的一個難點及可能解決之道。 c. 申請的理由及期望從這個實習計畫中能有什麽收獲。 d. 影像請上傳至網路平臺(YouTube尤佳),並將連結列於個人簡歷中;請確保短片內容完整,且1個月之內均可觀看。 (5)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3. 申請者應於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 年 05 月 13 日 17:00 |
備註 |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