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助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09A號通告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美國 加州聖地牙哥市 (San Die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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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Barnard Mandarin Magnet Elementary School |
負責人名銜 | Barbara Waller 校長 |
擬聘教師數 | 6 名 |
聘期起訖 | 111-08-24至112-06-14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1)英文程度足夠可在課堂上輔導教學。 (2)有志成為中文或英文教師,於中小學任教。 (3)申請者須具有與美國學生分享文化及中文之熱忱。 (4)申請者具有唱歌、舞蹈、書法、太極拳功夫、茶道、戲劇表演或音樂才藝技能尤佳。 |
待遇 | 稅前月薪 0美金 |
其他待遇 |
1. 寄宿於篩選過的住宿家庭,供3餐、住宿,視情況提供交通工具,上述待遇等值每月900美元。 2. 獲聘華語教學助理須負擔下列費用: (1) 繳付Amity Institute申請費用200美元,不予退還。 (2) J-1簽證費用約180美元。 (3) 學生和交流訪客資訊系統(SEVIS)費用220美元。 (4) 健保費用每月約100美元及個人開銷等。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加州聖地牙哥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 1,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Barnard Mandarin Magnet Elementary School為中文沉浸式幼稚園至小學之學校,教學助理須配合班導師教學需求,在旁協助教學中文/數學/科學/其他科目,每週32至37小時,以及偶爾參加特別活動。 2. 教學助理抵校後,學校會給予職前(上課前)研習說明,介紹學校的情形及教學須遵循原則,並指派1名合格老師協助指導。 3. 初期教學助理先在旁觀察,並協助一些小型課堂活動,輔導分組學生進行老師所分配之任務,指導老師亦可能要求教學助理準備及呈現課程給全班。教學助理由於沒有合格教師證書,不會被要求獨立教學,所有課堂活動都會在合格老師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4. 教學助理需要參加文化表演活動,如藝術、美勞、音樂、舞蹈、影片、簡報等課堂或其他活動。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授課對象 | 幼稚園至小學5年級學生,每班約25名。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必備資料:
(1)學校推薦函。
2.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備齊上述文件,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逾期及缺件視為不合格,所繳交資料不予退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2)學業成績單。 (3)履歷表(含中英文自傳) 。 (4)英文能力證明。 (5)其他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證書。 3.本案申請者應於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login)登錄註冊,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 年 04 月 17 日 21:59 |
備註 |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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