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師赴俄羅斯莫斯科市立大學薩瑪拉分校(Moscow City University, Samara Branch)任教通告(114041T)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俄羅斯 Sama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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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莫斯科市立大學薩瑪拉分校(Moscow City University, Samara Branch) |
負責人名銜 | 校長Galina Kozlovskaya 教授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4-09-01至115-06-30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之英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1)至少具1年以上教導外國人士初、中、高級華語之教學經驗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2)有受過對外華語教學專業培訓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3)可協助該校推廣與臺灣大學校院學術交流合作。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英文說寫流利、溝通能力極佳且可提出相關外語能力證明者。 (2)具對外華語教學法、應用語言學或相關科系學位者。 (3)諳俄語並通過檢定考試者。 |
待遇 | 稅後月薪 45,200盧布 |
其他待遇 | 校方提供免費宿舍與保險。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9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俄羅斯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每月授課時數依據特定需求調整(每週約16-18小時)。 2.配合學校相關教學及行政等工作。 3.其他未盡事項依學校聘僱教員之相關規定辦理。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無。 |
授課對象 | 莫斯科市立大學薩瑪拉分校修習中文課程之大學部(及推廣教育部─東方文化教育中心,必要時可能須支援其姊妹校薩瑪拉國立大學)學生。 |
申請須知 |
(2)接受對外華語教學專業培訓證明; (3)英(或俄)文學歷證書及成績文件(碩士或博士); (4)英(或俄)文語言能力證明; (5)英(或俄)文推薦信1封; (6)英(或俄)文撰寫之教案(針對大學生/成人); (7)護照個人資料頁掃描檔(勿用拍照); (8)倘為國內學校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者則另需繳交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函 (可合為1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俄羅斯代表處」,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請最遲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以電子郵件傳送駐俄羅斯代表處(rus@mofa.gov.tw),以利轉致莫斯科市立大學薩瑪拉分校進行甄選,如需口試,則時間另行個別通知。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 lmit.edu.tw/Sc/login)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4-08-10 12:00 |
備註 | 1.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1.駐俄羅斯代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