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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優華語計畫 我要應徵

國立臺灣大學2026年「臺灣優華語計畫」 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甄選公告-挪威奧斯陸大學

2025-06-02 10:22:00
國立臺灣大學2026年「臺灣優華語計畫」 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甄選公告-挪威奧斯陸大學

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地點:北部10617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禮賢樓7F

任教國家 挪威 奧斯陸                                                  
合作單位 奧斯陸大學文化研究與東方語文系 Department of Culture Studies and Oriental Languages (IKOS) Faculty of Humanities, University of Oslo (UiO)
負責人名銜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5-01-05至115-06-12
(*抵達及到任時間可與合作單位商議)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規定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研究所或學程碩士班在學學生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現為臺灣大學研究所學生

(2)   熟諳中文為第二語言之教學法,且能使用並書寫簡體字及漢語拼音

(3)   英語說寫流利

(4)   對於分享自身文化及語言具有熱忱

(5)   需有較強的適應力及應變能力

3.    當地銀行開戶作業流程較長及消費習慣,請確保簽帳/信用卡可於海外消費(https://www.uio.no/english/studies/international-students/before-arrival/bank-services/index.html)

4.    將以交換學生身分赴該校,須遵守雙邊交換學生相關義務

待遇
其他待遇 奧斯陸大學提供

1. 優先安排校內住宿 (https://www.uio.no/english/studies/international-students/before-arrival/housing/exchange-students.html)並提供校內住宿津貼每月7000克朗(約650美元),其他如押金、水電、暖氣及網路費等依據實際使用情形自付

2. 選修該校語言課程,如:挪威語

3. 旁聽不同程度中文課程
教育部補助項目 臺大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85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協助IKOS華語教學相關工作,如華語試務(口試、出題、閱卷、監考等)、批改中文作業、辦理文化活動(中文桌子)、口語訓練輔導課等

2. 每週工作時數約為20小時

3. 協助本計畫推廣推臺灣優華語獎學計畫、華語文能力測驗資訊

4. 本計畫相關臨時交辦工作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獲選者須自付:
1. 簽證申請費用(https://www.uio.no/english/studies/international-students/before-arrival/visa/non-eu-eea/index.html)
2. 保險(https://www.uio.no/english/studies/international-students/on-arrival/health-insurance/index.html)
3. 當地交通及旅遊等費用
授課對象 該校學生
申請須知 *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並以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公告內容為主
https://oia.ntu.edu.tw/board/detail/sn/2127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4-09-10 16:00
備註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承辦人:劉小姐

電郵:ichuayubest@ntu.edu.tw

電話:02-3366-2007#343

地址: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禮賢樓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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