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師赴馬拉威Malawi Institute of Tourism任教通告(114015T)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馬拉威 布蘭岱(Blanty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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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馬拉威觀光學院(Malawi Institute of Tourism) |
負責人名銜 | 訓練經理 James Billy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4-09-01至115-08-31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
待遇 | 稅後年薪 00 |
其他待遇 |
1. 提供住宿(水電費需自付)。 2. 專人協助簽證。 3. 機場接送。 4. 馬拉威國家健康保險。 5. 免費陪同參加學校舉辦的校外活動和觀光展覽。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馬拉威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2,0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校方安排課程計畫,教師需要協助學生申請臺灣獎學金至臺灣就讀大學。 2. 每週上課4小時:初級華語課堂活動,含1對1教學及作業批改。 3. 協助辦理與華語文課程相關之文化活動及教材編寫。 4. 協助推廣與中文課程相關的計劃,例如臺灣獎學金。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無 |
授課對象 | 教學對象:本校大學生,基礎中文 等級。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文學、語言或華語教學相關大學學士或以上證書。 (3)教學工作經驗證明(如:時數證明、課程證書等)。 (4)英文履歷表及能力證明。 (5)英文赴馬拉威教學動機說明(以2頁A4為限)。 (6)教學材料:如課程大綱、教案、簡報等。 (7)2份推薦函及推薦人姓名和聯絡方式。 2.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寄送至tywen@mofa.gov.tw。 3.如申請者為國內公私立學校編制內之現職教師或各大學院華語中心之現職教師,須取得學校同意暨推薦函(合為1函,中文即可), 正本受文者為「駐南非代表處」,副本受文者為「教育部」。 4.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4 年 03 月 31 日 00:00 |
備註 |
1.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南非共和國台北連絡代表處 承辦人:溫庭逸 電郵: tywen@mofa.gov.tw 電話:(012)430-6071*116 傳真:(012)342-7110 地址: 1147 Francis Baard Street, Hatfield Pretoria 0083,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有關聘用資格條件請洽校方 : James Billy Malawi Institute of Tourism, Basic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E-mail:billybsslibra@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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