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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教師 我要應徵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師赴馬拉威Malawi Institute of Tourism任教通告(114015T)

2025-02-20 14:11:04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師赴馬拉威Malawi   Institute   of     Tourism任教通告(114015T)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馬拉威 布蘭岱(Blantyre)                                                  
合作單位 馬拉威觀光學院(Malawi Institute of Tourism)
負責人名銜 訓練經理 James Billy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4-09-01至115-08-31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3.建議老師具備以下條件:
(1)具英語溝通能力(請提供語言證明及程度)。
(2)請自行考量生活環境差異,適應能力及應變能力強者尤佳。
(3)具責任心及教學熱忱者尤佳。
(4)尊重多元族裔,具備多元文化素養、教學熱忱。

待遇 稅後年薪 00
其他待遇 1. 提供住宿(水電費需自付)。
2. 專人協助簽證。
3. 機場接送。
4. 馬拉威國家健康保險。
5. 免費陪同參加學校舉辦的校外活動和觀光展覽。
教育部補助項目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馬拉威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2,0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校方安排課程計畫,教師需要協助學生申請臺灣獎學金至臺灣就讀大學。
2. 每週上課4小時:初級華語課堂活動,含1對1教學及作業批改。
3. 協助辦理與華語文課程相關之文化活動及教材編寫。
4. 協助推廣與中文課程相關的計劃,例如臺灣獎學金。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教學對象:本校大學生,基礎中文 等級。
申請須知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文學、語言或華語教學相關大學學士或以上證書。
(3)教學工作經驗證明(如:時數證明、課程證書等)。
(4)英文履歷表及能力證明。
(5)英文赴馬拉威教學動機說明(以2頁A4為限)。
(6)教學材料:如課程大綱、教案、簡報等。
(7)2份推薦函及推薦人姓名和聯絡方式。
2.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具上述文件寄送至tywen@mofa.gov.tw。
3.如申請者為國內公私立學校編制內之現職教師或各大學院華語中心之現職教師,須取得學校同意暨推薦函(合為1函,中文即可), 正本受文者為「駐南非代表處」,副本受文者為「教育部」。
4.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4 年 03 月 31 日 00:00
備註

1.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2.華語教師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每名華語教師受領教育部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3.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擬聘學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5.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同意、機關(教育局處)備查並副知教育部。另請瞭解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規定,又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
6.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逾期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
7.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師接續執行。
8.獲聘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9.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10.需於9月1日抵達馬拉威布蘭岱市,由校方接送。(機場IATA代號:BLZ)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南非共和國台北連絡代表處
承辦人:溫庭逸
電郵: tywen@mofa.gov.tw
電話:(012)430-6071*116
傳真:(012)342-7110
地址: 1147 Francis Baard Street, Hatfield Pretoria 0083,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有關聘用資格條件請洽校方 :
James Billy
Malawi Institute of Tourism,
Basic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E-mail:billybsslibr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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