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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海外任教專案區

優華語計畫 停止收件

文藻外語大學113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

2024-10-09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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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文藻外語大學華語學院

地點:南部

任教國家 美國 Houston                                                  
合作單位 University of St. Thomas
負責人名銜 聖湯瑪斯與文藻外語大學華語中心主任 葉耀元教授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4-02-01至114-07-31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研究所或學程碩士班或博士班之在學學生。
2.該校任用之必要條件:
(1)母語為華語
(2)熟諳中文為第二語言之教學法
(3)英語聽說讀寫流利
(4)具相關科系的大學學歷
(5)需接踵以下疫苗:M.R., Tetanus Diphtheria, and a negative TB test
3.具有實際教學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待遇 0
其他待遇 1.春季和秋季學期的學生宿舍及學生餐廳三餐費用。每學期4,880美元。
2.醫療保險每月92美元,6個月共552美元。
教育部補助項目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休士頓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協助該校和華語中心的華語教學,及其他相關事宜與活動。每週工作時數36小時。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大學部、研究所及推廣教育學生,每班約5-20人。
申請須知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中英文履歷(請註明Line 帳號)
(2)就讀學校推薦公函
(3)英文推薦信1封
(4)Letter of motivation (250字內)
2.初審履歷資料後,本案尚需經面試。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後並下載履歷電子檔,併同相關佐證資料,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承辦人信箱(主旨:應徵OO大學(學校英文名)華語教師,未完成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3 年 11 月 15 日 12:00
備註 1.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
2.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3.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擬聘學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4.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及機關(教育局處)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又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
5.現任國內外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面試前得先提供相關機構同意證明,未依照程序辦理者,恕不錄取。
6.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逾期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
7.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師接續執行。
8.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lmit.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9.該校不實施遠距教學,如聘期開始前仍無法赴任,將延後聘期。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單位:文藻外語大學華語學院
承辦人:郭謙勳 Candice
電郵:wzuhuayubest@gmail.com
電話:07-3426031分機3328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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