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Beacon Hill International School 燈塔山國際學校任教通告(113029A) | 教學助理專區 |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

:::

教學助理專區

華語助理 停止收件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Beacon Hill International School 燈塔山國際學校任教通告(113029A)

2024-06-03 13:56:46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Beacon Hill International School 燈塔山國際學校任教通告(113029A)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美國 華盛頓州/西雅圖市                                                  
合作單位 Beacon Hill International School 燈塔山國際學校
負責人名銜 Sahnica Washington, Principal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3-09-01至114-06-30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對於教學有興趣。
 (2) 具與學童共事經驗、對於學習有興趣。
 (3) 對於種族正義和平等有熱情。
待遇 稅前月薪 500美元
其他待遇 1. 部份月薪用於支付健康保險。
2. 寄宿家庭。
3. 學校供應午餐。
4. "Wednesday Professional Learning Community"時段獲得專業發展機會。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自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來回經濟艙機票1張(標準艙等,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 1,75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每週工作5天,工作時間為上午7:25至下午2:55。
2. 帶領中文閱讀團體、為數學及科學課提供中文支援。
3. 課後中文指導。
4. 於中文教室支援老師及學生。
5. 課間休息及午餐時間督導學生。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幼稚園至5年級中文雙語學生(部份為中文背景、部份為新學習者)。
申請須知 1. 請提供以下資訊:
 (1) 教學與工作經驗。
 (2) 聯絡資訊。
 (3) 求職信 (Letter of Interest)。
 (4) 教育背景。

2. 請將以上文件整合為1個PDF檔,由所屬學校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駐舊金山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 申請者須先至「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lmit.edu.tw/Sc/login)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完成者不另通知且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3 年 06 月 30 日 23:00
備註 1.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 駐舊金山辦事處教育組
     電郵:sanfrancisco@mail.moe.gov.tw
     電話:+1(415)3645609

2. 燈塔山國際學校
     承辦人:Jenn Hung
     電郵:cjhung@seattleschools.org
     電話:+1(408)8812438

附件下載

您已完成綁定「」,您下次在「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登入後,連至「」時,即會是會員登入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