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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ining Courses for Institutes

各校培訓

計畫要點

【教育部補助任教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增能培訓研習方式說明】

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11點第2項規定「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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