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
政大華語文教學中心誠徵專任助理(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計畫)
單位: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地點:北部NO.64, Sec.2, ZhiNan Rd., Wenshan District,Taipei City 11605, Taiwan (R.O.C.)
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誠徵專任助理
(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計畫)
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_專任助理 (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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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員區分 |
計畫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專任助理 |
二、用人單位 |
華語文教學中心 |
四、名額 |
正取1名 並得增列候補至多3名 |
五、資格條件 |
1. 學歷與工作資歷:碩士學歷(含)以上,並具畢業後1年以上專任工作資歷。 2. 專業能力: (1) 具備良好英文聽、說、讀、寫能力,流利尤佳。 (2) 熟悉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 操作,並具備公文寫作能力。 (3) 具計畫撰寫能力。 (4) 具備會計與採購核銷概念。 (5) 對華語教育與華語教學現況有基本了解。 3. 人格特質: (1) 工作態度認真負責、細心謹慎、具高度服務熱誠。 (2) 個性積極主動、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協調溝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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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 負責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政大-捷克)推動華語教育計畫。 2. 計畫聯繫窗口。 3. 本國華語教學人員選送、聘任、安排訓練業務。 4. 計畫相關經費執行與核銷業務。 5. 計畫案規劃、撰寫、執行、核銷、結案。 6. 電話答詢、提供各項諮詢與協助。 7. 協助中心各項活動及行政事務等支援。 8.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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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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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 資 |
1. 月薪台幣 40,000 元。 2. 本職缺配合計畫期程第一階段聘至114年8月31日,其後由第二階段接續,第一階段表現優良者持續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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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華語文教學中心(國際大樓一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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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交資料 |
1. 履歷表,請參考本校約用人員履歷表之格式填寫。(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含自傳。) 2. 學、經歷證明文件 3. 英文能力證明 4.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以上資料依次編排成1個pdf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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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意者請於113年11月15日(週五)16:00將上述資料寄至:ca79t@nccu.edu.tw,來信請註明「應徵CLC 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計畫_專任助理(姓名)」。如檔案過大,請提供雲端平台連結,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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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1. 經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 2. 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面試含英文自我介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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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 |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連絡電話:02-2939-3091 ext. 62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