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
臺北科技大學華語文中心-優華語計畫赴外及中心儲備教師徵選
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華語文中心
地點:北部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國百館1樓華語文中心辦公室(藍色門)
優華語計畫赴外及中心儲備教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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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地點 |
北科大華語文中心 教育部優華語計畫合作校-美國辛辛那提大學University of Cincinnati 教育部優華語計畫合作校-美國紐澤西理工學院New Jerse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
聘期起迄 |
北科大華語文中心:113年6月起 辛辛那提大學: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114年8月起 紐澤西理工學院:113年6月24日至114年7月31日/114年8月起 |
申請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具海外教學經驗者 (2)具獨立作業及課程規劃能力者 (3)英語能力佳且能提供相關佐證者 (4)有意願擔任赴外教師者 |
工作內容 |
1. 華語文中心各級別課程授課及學生課業輔導 2. 配合執行本校臺灣優華語計畫,於華語文中心、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美國紐澤西理工學院協助相關工作,例如:開設華語課程、辦理華語文教學增能課程、華語文工作坊、推廣及施測TOCFL海外華語文能力測驗、辦理臺灣文化體驗活動等 3. 依本校與合作校需求,協助推廣華語事宜 |
薪資待遇 |
華語文中心:依授課時數核撥鐘點費400-1000元/小時 赴外華語教師: (1)生活費:USD 1,600/月 (2)來回機票補助(實報實銷):USD 1,750 (3)教材教具:USD 300(實報實銷) 2. 合作校薪資(依實際任教期間計算) (1) Annual salary USD 14,880 (2) Health insurance USD 2,000 |
資料審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中英文履歷表 (2)英文能力證明 (3)學位證明 (4)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5)其它有助審查之文件資料(如:教案、教學影片、其它語言能力證明或證照等) 2. 資料請合併為PDF檔案並: (1)寄至cltc@mail.ntut.edu.tw (2)郵件主旨為「申請北科大華語文中心儲備教師_姓名」 3. 履歷資料經初審後,中心將通知面試 4. 赴外教師外派前須經美國合作校面試 |
聯絡人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華語文中心 李安琪 電郵: cltc@mail.ntut.edu.tw / lianqi@mail.ntut.edu.tw TEL: 886-2-2771-2171#1710 |
備註 |
1. 中心儲備教師未來若有意願擔任赴外教師,將優先推薦予合作校 2. 赴外教師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繕寫心得及成效報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