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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 Activities
公告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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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0:03:09
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 推廣型命題講座資訊ㄣ>
【華語文能力測驗 推廣型命題講座】本場講座主要介紹閱讀測驗入門基礎級(Band A)之命題設計與測驗準備。歡迎新南向產學專班、國際專修部與重點產業系所之華語教師報名!詳細資訊請見附件宣傳圖及報名網頁。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94fe7067bbc7a24e340 -
2025-02-26 16:59:45
誠徵教育部計畫業務專任助理1名ㄣ>
■資格條件: 1. 學士、碩士。 2. 英文-聽說讀寫:中等 3. 熟悉電腦操作及Office等文書軟體應用。 4. 認真負責,具團隊合作精神、協調溝通能力佳。 5. 具相關行政經驗者優先錄取。 ■工作地點:教育部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距捷運臺大醫院站約330公尺) ■待遇(月薪):35,200元起(得視工作年資為調升,如有相關工作經驗,請一併提出工作證明,以便審查核定薪資年休、勞健保、勞退等按規定辦理)。 ■工作內容/職務說明: 1. 辦理華語文教育計畫相關業務。 2. 其他交辦事項。 3. 聘用期間:預計自起聘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視計畫辦理情形及工作狀況決定是否續聘。 4. 需出差,一年累積時間約0.5月以下。 5. 可上班日:面議。 ■應徵方式: 本職缺採電子郵件方式應徵: 1. 應徵方式:意者請於114年3月14日前傳送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至電子郵件信箱:huiwen@mail.moe.gov.tw,電郵主旨請註明應徵「教育部專任助理」,逾時不受理。 2. 請以電子郵件方式聯絡。 3. 符合資格者將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者將不另通知,敬請見諒。 合適者將於7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
2025-02-21 15:55:57
【轉知】2/27「國際語言助理交換計畫線上說明會」,歡迎欲前往法比德三國華助踴躍報名參與。ㄣ>
教育部自113年11月1日起委請輔仁大學設立「國際語言助理計畫專案辦公室」,協助推動與法國、比利時及德國政府合作之互派語言教學助理計畫。該專案辦公室訂於114年2月27日中午12時至13時30分辦理線上說明會,歡迎有意赴前述3國擔任華語教學助理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DFfMX8PY1Cnegduq8 -
2025-02-21 11:20:00
「華語文化學習單–臺灣傳統文化」已上線,歡迎各位華師自行下載取用ㄣ>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攜手宜蘭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邀請資深華語教師陳玉明老師、林芳毅老師及傳統戲曲簡育琳老師、林紋守老師、林銘文老師,共同編寫歌仔戲與布袋戲華語體驗課程學習單。 學習單依據學習者年齡與語言程度,設計為兒少版、初級版、中高級版,確保不同程度的學習者皆能有效參與,並可搭配傳統戲曲課程使用提升學習效果。透過沉浸式文化體驗與藝師指導,學生不僅能靈活運用華語,更能深入理解臺灣戲曲文化,達成語言學習與文化探索的雙重目標。歡迎各位華師自行下載取用!教材連結(請點此)。 -
2025-02-21 10:54:08
【轉知】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 線上說明會–法語場ㄣ>
本場講座全程以法語進行,適合「法語為母語」的華語學習者及對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有興趣的考生。參加者將可了解測驗等級、題型、證書用途,並獲得應試準備建議與經驗分享。 臺灣時間:3月8日(六) 21:00-22:00法國時間:3月8日(六) 14:00-15:00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Kn3cnLQosVRQbbnX9 完成報名後,將會收到會議連結的電子郵件通知。 歡迎華語教師轉發本訊息,邀請學生參加,讓學習者更了解 TOCFL,為未來的學習與發展做好準備。詳細資訊,請至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網站查詢。 -
2025-02-06 13:27:54
學術交流基金會辦理華語師資培訓課程,歡迎欲赴美之華語教學人員逕至該會報名表單報名 ㄣ>
學術交流基金會基於美國大學市場需求,為即將赴美任教的華語教學者 (包括老師及助教) 提供完整的培訓課程。課程內容包含基礎的語言本體相關理論及教學策略,更包含美國教育場域的文化、初中高級教學等實務課程,並有機會與美國大學國際教育主管交流,了解美國大學的職場倫理。 申請資格及課程要求如下:1. 資格:對赴美任教有興趣的華語教學者2. 要求:分為以下兩種模組進行,可擇一參與。A. 全程120小時上完課程 (因課程已開始,如有未參與之課程,請於期限內看完錄影回放並繳交學習心得) B. 參加6/4-6三天的實體培訓實體課程將提供住宿及交通補助給大臺北地區以外的學員。兩種模組請擇一參加,完整參與並通過課程者,學術交流基金會將提供結業證書,另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11點第2款規定 (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十八小時),採認研習時數18小時。 意者請於114年2月10日上午9時前,逕至學術交流基金會報名 (https://forms.gle/KVbsk2z5hLgsMEgc7), 基金會預計於2月14日前通知上課細節。課程內容請參閱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