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海外任教專案區
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2年華語教師赴泰國學校任教第2次通告
單位: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地點:南部中華民國臺灣70101臺南市大學路1號
任教國家 | 泰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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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詳見後附一覽表(共7校) | |
負責人名銜 | ||
擬聘教師數 | 7 名 | |
聘期起訖 | 112-05-01至112-04-30 |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 具對外華語教學經驗,班級教學時數滿5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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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前月薪 詳見後附一覽表。 | |
其他待遇 | 薪資及其他福利待遇依各校實際情況提供,詳見後附一覽表。 |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教師生活補助費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得補助臺灣至泰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 (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5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第二年續聘不予補助。 (須填寫教材採買及使用明細) 4.上述補助金額將由國內承辦單位(成功大學華語中心)轉發獲聘人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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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詳見後附一覽表 |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詳見後附一覽表 | |
授課對象 | 詳見後附一覽表 | |
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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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2 年 05 月 15 日 |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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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地址: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連絡人:鄭小姐 電子信箱: 10808144@gs.ncku.edu.tw 電話: (886)-6-274-0715 ; (886)-6-275-7575 ext.52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