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中心
甄選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
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國際事務暨華語文中心
地點:北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壹、因應規劃開設之各類華語課程,充實師資陣容,優化本中心華語文教學之業務發展,公開甄選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表現優良者未來可轉為中心正式華語教師。
貳、應徵資格
(一)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
(二)需取得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
(三)其他要求:
1.責任心強,且能配合各項教學行政要求。
2.口齒清晰、發音標準,且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
參、繳交資料:
(一)繳交資料
1.個人履歷(請下載本中心履歷表格式填寫)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說明: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
3.相關教學年資證明影本(無教學經驗者免附)
4.「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
說明:若有華語文相關研習課程、進修時數、或課程學分、專業證照等證明影本,可一併提供。
(二)收件方式:
1.請將上述資料(1-4項)合併成一份pdf.檔,檔名請命名為「(應徵者姓名)_ 應徵華師履歷表」寄至本中心電子信箱:international@ntsu.edu.tw
2.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國立體育大學華語文教學教師」
肆、甄選方式:
(一) 採書面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請上本中心網頁查詢)
(二) 儲備教師錄取名單將公告於中心網頁。
伍、聯絡相關訊息
1.聯絡人:林先生 聯絡電話:(03)328-3201#1232
2.E-mail:hayasi@nt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