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華師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波蘭學校任教 第111016T號通告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波蘭 波茲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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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亞當密茨凱維奇大學 | |
負責人名銜 | 現代語文學院人類語言學研究所副所長Dr. Norbert Kordek |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
聘期起訖 | 111-10-01至112-09-30 |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並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校方聘用的必要條件: (1)學士或碩士階段主修對外華語教學(Teaching Mandarin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相關領域並取得學位文憑;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具教學經驗者。 (2)具碩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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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前月薪 3,490茲羅堤(含每月所得稅及社會安全險合計890茲羅堤)。 | |
其他待遇 | 協助申請學校宿舍。 |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波蘭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85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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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每週教學時數9小時(一學年360個小時)。 2.負責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及設計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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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無 | |
授課對象 | 人類語言學研究所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 | |
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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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1 年 05 月 13 日 17:00 |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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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