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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6A號通告 | 教學助理專區 |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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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助理 停止收件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6A號通告

2022-03-02 14:45:10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6A號通告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美國 麻州/Worcester伍斯特市                                                  
合作單位 College of the Holy Cross美國聖十字學院
負責人名銜 Dr. Ji Hao 郝稷教授
擬聘教師數 3 名
聘期起訖 111-08-22至112-05-15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該校任用之必要條件:
(1)母語為華語。
(2)熟悉華語教材及教學方法。
(3)英語聽說讀寫流利。
3.現就讀於國內立案之華語碩士或博士課程者優先考量。

 

待遇 稅前年薪 8,315美金
其他待遇 食宿由學校負擔,提供健康保險,每學期免費選修2門課。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 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小班課教學
協助辦理相關教學活動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美國聖十字學院大學生
申請須知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簡歷;
(2)   推薦信2封;
(3)   課堂教學錄影 (Youtube link);
上述申請人資料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資料請以一次性完整寄送,不接受分次性寄送資料),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送達boston@mail.moe.gov.tw
2.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波士頓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及未點選「我要應徵」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1 年 04 月 10 日 23:00
備註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補助以一年為限。
3.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5.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波士頓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翁而鈞小姐
電郵:boston@mail.moe.gov.tw
電話:+1-617-259-1355
傳真:+1-617-737-1260
地址:99 Summer St. # 801, Boston, MA. 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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