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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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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115年「臺灣優華語計畫」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甄選公告-密西西比州立大學

2026-02-25 11:54:02
中原大學115年「臺灣優華語計畫」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甄選公告-密西西比州立大學

單位:中原大學華語中心 Mandarin Learning Center in CYCU

地點:北部200, Chung Pei Rd., Chung Li, Taiwan 32023, R.O.C

任教國家 美國 密西西比州 史塔克維爾市                                                  
合作單位 Mississippi State University 密西西比州立大學
負責人名銜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5-08-01至116-05-31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研究所或學程碩士班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含)以上,曾於國內大學修畢華語教學學分學程課程或參加華語教學師資培訓課程修習100小時以上,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現為中原大學學生。
 (2) 熟諳華語為第二語言之教學法,且能使用並書寫簡、繁體字及漢語拼音。
 (3) 具良好外語溝通能力,英文尤佳。
 (4) 請自行考量生活環境差異,適應能力及應變能力強者尤佳。
3. 請於到任前安排好當地生活事宜。
待遇
其他待遇 1. 提供校內住宿(步行至上班地點10分鐘以內)。任教期間住宿(包括水電、網路及家具)房租約8,400美元由校方全額支付。
2. 健康保險(聘期內健康保險費由校方支付,上限2,000美元)。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以標準艙等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3. 上述補助金額將由國內承辦單位(中原大學)轉發獲聘人帳戶。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每週工作時數20小時,包括:
1. 協助一至三年級(共四班)華語課程教學。每週授課時數約6小時,將依任教學校實際需求調整。
2. 協助辦理課外活動,例:課後輔導、中文社團活動、項目招生及文化推廣活動。
3. 協助推廣臺灣優華語獎學金、華語文能力測驗等優華語計畫相關項目。
4. 配合中原大學執行優華語計畫行政事項。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密西西比州立大學學生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文履歷(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人才庫版)。
 (2) 英文履歷(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背景、自傳)。
 (3) 英文能力證明。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在學證明。
 (5) 非華語相關科系畢業,需繳交相關學分證明及參加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含)以上課程結業證書。
 (6) 其他有利佐證對外華語教學能力之資料(本項可自行斟酌繳交)。
2.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 (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後下載履歷電子檔,並備妥相關報名
 資料,將電子檔(請將繳交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於截止日期前電郵至承辦人信箱 kaiting@cycu.edu.tw(主旨:應徵密西西比州立大學華語教學助理-應徵
 者姓名),逾期恕不受理。未完成人才庫註冊者,不予錄取。

3. 初審為書面審查,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及試教。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5-04-03 17:00
備註 1. 獲選華語教學助理需自付:
 (1) 在美生活(三餐、交通、旅遊等)費用。
 (2) Exchange Visitor (J-1) 簽證申請費用。校方國際事務處將協助提供簽證申請之相關文件。
2.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中原大學簽訂行政契約並全程參加
 培訓課程,未參加培訓及簽署行政契約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選依序遞補。
3.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4.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5. 在美國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
 助理接續執行。
6.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7.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
 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8.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Mandarin Learning Center (MLC) in CYCU
地址:(320314)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華語文教學中心
電子郵件: kaiting@cycu.edu.tw
電話: (886)-3-265-6527
聯絡人: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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