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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助
華語助理
我要應徵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北喬治亞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Georgia)任教通告(115012A)
2026-02-23 08:59:14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任教國家 | 美國 Georgia |
|---|---|
| 合作單位 | 北喬治亞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Georgia) |
| 負責人名銜 | Dr. Tianyu Qin秦天玉 |
| 擬聘教師數 | 3 名 |
| 聘期起訖 | 115-08-03至116-05-07 |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含)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該校任用條件: (1) 華語發音清晰準確。 (2) 熟悉現代華語基本知識。 (3) 熟諳華語為第二語言之教學法。 (4) 優秀英語表達能力,能以英語講解華語課程及介紹文化(該校歡迎具有文法商理工等科系所背景申請人)。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具雙語教學或輔導經驗。 (2) 具國樂、國畫、書法、武術等才藝。 |
| 待遇 | 稅前年薪聘期內生活補助費計6,000美元(分兩次於115年8月底及116年1月底各給付3,000美元) |
| 其他待遇 |
1、 提供住宿,住宿地點由學校安排(步行至上班地點15分鐘以內),任教期間住宿(包括水電、網路及家具家電)房租約10,200美元由校方全額支付。 2、 免費參與ACTFL Oral Proficiency Interview工作坊及其他華語教學相關培訓機會。 3、 獲聘助教需自行負擔美國法定健康保險費及三餐。 |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期間核給。 2、 自臺灣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等)來回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個別或小組輔導領航項目學生(輔導課時間不超過15小時)。 2、 協助課堂教學。 3、 設計教材,與領航項目華語教學團隊一起設計及執行文化活動。 4、 每週工作時數不超過29小時。 |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
| 授課對象 | 大學生 |
| 申請須知 |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簡歷。 (2) 大學(含)以上成績單。 (3) 個人陳述(中文,不超過一千字),請陳述個人對華語教學的觀點、經驗、期望,並包括以下3方面內容: A. 您為什麼是這個職務的適合人選。 B. 美國大學生學習華語文的困難及可協助克服方案。 C. 您期望從實習項目中獲得之收穫。 (4) 英文能力證明(英文版)。 (5) 華語教學能力證明或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證書(如有,請附上)。 (6)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2、 上述文件請掃描成1個PDF檔,並於收件截止日前,由所屬學校以電子公文函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lmit.edu.tw/Sc)登錄及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
| 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5-03-30 17:00 |
| 備註 |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1、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陳羿安 電郵:yac.tecro@mofa.gov.tw 電話:+1(202)895-1923 2、校方聯絡人:秦天玉 Dr. Tianyu Qin 電郵:tianyu.qin@ung.edu 電話:+1(706)864-1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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