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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華助
華語助理
我要應徵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德國杜賓根大學任教通告(114018A)
2025-02-26 15:40:32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 德國 杜賓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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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杜賓根大學 |
負責人名銜 | Junior Professor Dr. Emily Graf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4-10-01至115-07-31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學士專業為華語文教學,目前碩士班在讀。 (2)對華語語法和教學理論有系統性認知。 (3)具有豐富的成人華語教學經驗。 |
待遇 | 稅後月薪 600歐元 |
其他待遇 | 無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 1,850美元)。 |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每週授課時數8小時(獨立完成主科口語輔導課的教學任務)。 2.教學輔助工作(如:改作業、協助出考題、監考等等)。 3.協助組織課外活動。 |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 無 |
授課對象 | 初級及中級華語程度學生。 |
申請須知 |
(1) 親筆手寫申請函,說明申請動機(掃描版)。 (2) 英文及中文履歷表(含email電郵地址、現在實際居住地址及手機號碼)。 (3)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4)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5) 實體班級教學實況錄影上傳YouTube之網址(非線上教學,且可供杜賓根大學觀看)。 (6) 華語教授推薦函(掃描版)。 (7) 學士學位證書、碩士班在學證明及碩士班成績單(掃描版)。 (8) 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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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 114 年 04 月 07 日 23:00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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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張先生 電郵:germany@mail.moe.gov.tw 電話:+49(30)20361355 傳真:+49(30)20361362 地址:Markgrafenstr. 35, 10117 Berlin, German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