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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Sing in Chinese唱中文雙語幼兒園任教通告(114012A)

2025-01-07 10:11:04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Sing in Chinese唱中文雙語幼兒園任教通告(114012A)

單位:教育部

地點: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任教國家 美國 加州洛杉磯 (Los Angeles)                                                  
合作單位 Sing in Chinese 唱中文雙語幼兒園
負責人名銜 Lynn Tien田家齡 創辦人
擬聘教師數 2 名
聘期起訖 114-07-01至115-06-30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聘期內需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

2. 申請者必要條件:
 (1) 英語能力必須具備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CEFR至少 B2 級,以便參與本計畫及日常對話,並能有效地與家長進行溝通。
 (2) 以從事教職為職涯目標,並具有與美國學生分享文化及華語之熱忱。

3. 其他申請條件:
 (1) 年滿 18歲。
 (2) 過去一年內未曾前往美國。
 (3) 無犯罪紀錄。
 (4) 喜歡與2至15歲亞洲以外地區的兒童互動。
 (5) 獨立、自主性強,具備解決問題的能力。
 (6) 關注他人,充滿活力。
 (7) 高效率、有條理,能夠同時處理多項任務。
 (8) 適應力強,能夠靈活應對變化。
 (9) 能夠承受教師工作中的正常壓力。
 (10) 可靠、值得信賴。
 (11) 有宏觀思考的能力,對探索原因有好奇心。
 (12) 具開放思維,願意學習新的教學方法並接受培訓。該校使用創意沉浸式教學法來教導非母語的學生。(該校不使用傳統的閱讀及寫作教學方法,也不會在教學過程中將中文翻譯成口語或書面英文 )。

4. 擁有幼兒教育相關背景、具有兒童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待遇 稅前年薪 32,000美元
其他待遇 1. 試用期3個月。
2. 校方提供:
(1) 凱薩醫療保險(Kaiser Permanente),每月補助100美元(包括試用期間),實際保費依據申請者年齡及所選方案而定。
(2) 住宿相關資訊。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聘期內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臺灣至美國任教地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標準艙等)來回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上限 1,75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每週工作40小時,包括:
1. 幼兒園(教授18個月至5歲學生華語)。
2. 行政工作。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18個月至5歲學生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履歷表(含中英文自傳以及申請至洛杉磯實習之原因)。
 (2) 英文能力證明。
 (3) 其他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證書。

2.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由所屬學校系辦檢具推薦及同意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併同上述應繳交資料,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 申請者應先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lmit.edu.tw/sc/login)登錄註冊後再於通告內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及點選「我要應徵」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臺灣時間 114 年 02 月 07 日 00:00
備註 1.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5.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另每年應參與增能培訓課程,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8. 華語教學人員任教期間倘未盡其教學義務或任期未過半,本部得追償所支領之機票補助款及未任滿期間之生活補助費(按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算)。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 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
     承辦人:陳姵汝 秘書
     電郵:losangeles@mail.moe.gov.tw
     電話:+1 (213) 385-0512
     傳真:+1 (213) 385-2197

2. 校方聯絡人:Lynn Tien田家齡 創辦人
     電郵:Lynn@SingInChinese.com
     電話:+1 (424)-318-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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